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和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