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YH01阳湖单元外边溪周边C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
不动产单元代码:341002101021GB00315W00000000
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心城区YH01阳湖单元外边溪周边C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7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地块总用地面积2160.52平方米,规划建设一栋2-3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881.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36.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5平方米,容积率0.85。
二、建筑一层配建一处旅游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独立设置,不得分割出售。根据地块产业监管协议要求,项目自持面积设置在建筑三层,建筑面积259平方米,不得销售及抵押。
三、建筑退让阳湖西路道路红线12米,退让西侧红星路道路红线约8.8米,退让北侧用地红线约4米;建筑主体与北侧建筑间距最小值约9米。
四、项目出入口沿阳湖西路设置,地块内配建15个(含充电桩车位6个),另结合北侧南滨江路公共停车场统筹安排解决项目停车需求;项目配建非机动车位63个。
五、建筑立面应按批准的效果实施,外墙用材应质优、节能、美观。项目的亮化方案应报住建部门审查审批。
六、项目实施应处理好与周边建筑及道路的竖向关系,各类工程管线入地埋设;相关的排水、环保、消防、人防、供电等方面落实有关批准手续。
七、项目应按照《黄山市发展绿色建筑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绿色建筑相关设计;相关节水设施按照《黄山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黄建城〔2017〕97号)的要求执行。
八、项目建设应按照《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规定》要求在现场设立规划许可公告牌。
九、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方案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应履行法定报批程序。
附件:规划总平面图
2026年1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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