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屯溪区草市单元等17个单元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屯溪区草市单元等17个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黄自然资〔2025〕15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黄山市屯溪区草市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尤溪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湖边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杨梅山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黎阳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龙山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老街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珠塘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近山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荷花池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阜新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柏树街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柏山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昱西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博村单元详细规划》《黄山市屯溪区机场单元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及公共绿地严格管控、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城镇风貌、项目业态、建筑形态的管控,避免出现别墅和私家庄园等情况。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各类控制线、约束性指标及社区生活圈设施等内容,为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四、你局要做好《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详细规划的实施。《规划》内容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2025年12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