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溪山亭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局部调整的复函
黄山新徽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调整2#配电房的位置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调整方案经我局2025年第3次建设项目审批会研究,于2025年9月8日至9月16日期间公示无异议,现复函如下:
1.同意项目2#配电房的位置向东北平移4米,调整后退西侧用地红线距离不变,与东侧13#楼建筑间距不变,与北侧12#楼建筑间距由14米调整为10米,2#配电房尺寸保持不变。
2.应同步调整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3.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仍按照原审批内容实施建设。
特此复函。
2025年9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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