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409-00063 信息分类: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黄山市2023年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作者: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7:00 信息来源:黄山市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全力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将绩效管理不断向纵深推进,紧扣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要求,有力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一、全程闭环运行,筑牢业务链条一是事前突出绩效导向。严格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申请预算的前置条件,2023年预算编制时,市级81家预算部门全面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752个项目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市级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并随预算同步编制、审核和批复下达。二是事中实施绩效监控。实现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年中追加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对81个部门的1071个项目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双监控”,构建“红黄绿”三色灯预警模式,对单位偏差程度显示“红灯”或“黄灯”预警,要求单位进行原因分析。三是事后强化绩效评价。建立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多层次的常态化评价机制。组织指导81家市级预算部门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103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在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市级预算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86个。市财政局选择16家市级部门的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并选择12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48.05亿公开12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二、硬化结果应用,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市级将16家部门自评复核结果和12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部门“点对点”反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形成问题反馈、落实整改和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二是落实绩效结果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调整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压减2024年部门预算88万元,调整市级产业政策,牵头制定《黄山市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出台《黄山市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若干政策》,收回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存量资金5.73亿元,印发《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组建方案》,组建黄山市新兴产业基金。

三、加速政策兑现,助力惠企政策。一是长效机制健全化。与市数据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办、市效能办、市司法局成立市级政策梳理工作攻坚专班,联合市级政策起草单位、市级资金主管部门,对市级存量政策,逐项梳理颗粒化,明确兑现方式;对新制定的惠企利民政策,在合法性审查阶段同步开展“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前置审查,进一步提升政策兑付的“精细化”、“直达性”。二是工作统筹协调化。市财政局与政策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和协调,加快政策兑现流程优化和资金拨付进度,依托“免申即享”平台实施政策线上兑付;联合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办开展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推动工作部署落实。

公开绩效信息,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实施重点绩效信息公开。将22个市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2023年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将73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2023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将12个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2023年政府决算向社会公开;组织市级部门将107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随2023年部门决算同步公开。二是人大审查常态化。将22个市级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向市人大报告;将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随2023年政府决算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2024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黄山市财政局 

2024918日  

 

 2024年市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xls

黄山市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公开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