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黄山市工业经济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业企业。
二、奖项设置
(一)对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设置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
(二)对工业企业设置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特殊规定:有重大涉税风险的企业不作为工业纳税二十强评价对象。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考核
1.考核内容。
设置10项基础分指标,其中屯溪区、黄山高新区考核数据分开计算分值,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计量单位 |
权重 |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30 |
2 |
新增入规企业数(月度入规10分、年度入规5分) |
户 |
15 |
3 |
技术改造投资 |
亿元、% |
10 |
4 |
新开工制造业投资 |
亿元、% |
10 |
5 |
工业投资 |
亿元、% |
10 |
6 |
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 |
户 |
5 |
7 |
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 |
% |
5 |
8 |
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 |
户 |
5 |
9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 |
亿元、% |
5 |
10 |
战略新兴产业产值 |
亿元、% |
5 |
2.计分方法。
功效系数法公式为:
得分=[基础分+(某地区实际值-8个地区最小值) / (8个地区最大值-8个地区最小值)×(100-基础分)],基础分均为60分。
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技术改造投资、新开工制造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战略新兴产业产值5项指标,参照2024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②工业投资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采用静态和动态考核相结合,以功效系数法计算静态、动态分值,按照静态占40%、动态占60%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③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完成率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其中各区域完成率=已实施数字化改造规上企业户数/该区域规上企业户数(测评分数30分以上视同完成数字化改造)。
④新增入规企业数、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净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3项指标,具体考核方式如下:运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分值,计算结果乘以对应指标权重。
3.加分项。
①鼓励企业上市:年度内每新增1户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首发上市报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境内外主要交易所市场上市企业,加2分。
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年度内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500万元企业,加0.2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000万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1500万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入库税收超2000万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产值超5亿元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10亿元企业,加1分;每新增1户产值超20亿元企业,加1.5分。年度内每新增1户徽菜产业规上工业企业,加0.1分。
③鼓励创新、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年度内每新组建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加0.5分;年度内每列入1个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每新组建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加1分;年度内每新增1家省级院士工作站,加2分。
④鼓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年度内每新增1户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加0.5分;每新增1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加1分。
⑤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年度内每新增1个投资5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0.5分;每新增1个投资1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分;每新增1个投资30亿元以上首次入库纳统项目,加1.5分。对列入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库里的项目,完成年初确定的本年计划投资额70%、80%、90%的分别加0.5分、1分、1.5分。
⑥鼓励工业项目招引落地:对当年新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每新增规上工业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加0.5分;每新增规上工业产值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加1分;每新增规上工业产值超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加2分。
⑦鼓励产业集群发展:年度内每新增1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省级数字化转型示范园区,加1分;每新增1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级绿色园区,加2分。
⑧鼓励争先创优:对获得省政府关于对工业督查激励事项的区域,每项激励事项加2分。
加分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4.减分项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对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居全市末位的区域减5分;本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域减5分;减分项可重复计算分值。
(二)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考核
根据年度入库税收情况,评选全市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
四、考核程序
(一)自评总结。考核工作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各地认真填写考核自评表,形成自评总结,及时报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考核评审。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及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初步名单,经研究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通报表扬
市政府分别对2024年工业经济发展先进奖获得单位、工业纳税贡献二十强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本办法由市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