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集《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制定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规划质量,现全文公布《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600,地址: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084149000@qq.com。
三、联系电话:0559-2210990。
四、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意见反馈时间:2021年7月12日-2021年8月12日
附件1:《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起草说明
附件2: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黄山市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1:
《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起草说明
一、专项规划制定背景
“十四五”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中国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本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凸显绿色发展提升整体发展质量,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
依据祁门县人民政府发布的《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黄山市“十四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及《祁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结合我县实情,积极衔接各部门“十四五”规划,综合编制《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起草过程
祁门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规划编制单位有序推进规划起草工作。于2020年10月上旬召开项目启动会;于10中旬在各单位积极配合下完成了第一轮资料收集与整理,开展了公众问卷调查;于11月下旬,形成编制基本思路以及初步成果,同各部门沟通后,根据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于12月上旬完成规划框架,进行了第二轮部门对接和资料收集,进一步补充材料。
2021年1月18日,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及项目库编制,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依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4月9日形成《征求意见稿》,于5月28日召开征集意见座谈会,依据会议反馈意见完成修改。
三、工作目标
明确祁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保障措施,形成指导祁门县下一阶段生态保护工作的纲领。具体指导认清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发展战略和目标思路,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具体举措。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祁门县高质量建设“世界红茶之都,美丽康养祁门”提供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
四、主要内容
1.分析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评估“十三五”期间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指标;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经验和问题;分析祁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2.阐述“十四五”期间发展战略和目标思路。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3.制定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措施。建立两山转化祁门路径、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落实降碳减排要求。
4.制定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打赢碧水攻坚战、打赢净土保卫战、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严控固废危废污染、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5.制定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措施。包括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巩固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重要生态空间修复、探索重点区域环境健康管理。
6.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强化环境治理企业责任、强化环境治理全民参与、提升环境治理监管水平、加强环境保护资金保障。
附件2:
祁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我县绿色发展,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助力高 质量建设 “世界红茶之都, 美丽康养祁门”,根据 《中共祁门县 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祁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制定本规划。
一、 祁门县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与成效
1.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间, 祁门县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 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牢固树立“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始终坚持把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作为 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落实中 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 未发生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和环境污染突 发事件, 实现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县在高要求保护、高质 量发展、高效率利用上争当示范,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祁门样板。
2.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居全省前列。 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 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平均浓度降低至 22.9 微克/立方 米,细颗粒物 PM2.5 平均浓度为 37.0 微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优良
天数比率为 97.1%, 稳居全省前列, 连续五年荣获“全国百佳深 呼吸小城”称号。十三五期间,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始终稳定 在 100%,阊江倒湖考核断面、率水凫峰考核断面、太平湖秋浦河 考核断面的水质整体状况良好,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 88.64%以上。 截至 2020 年, 全县 4 项主要污染物较 2015 年降幅分别为: COD 下降 XX%、氨氮下降 XX%、二氧化硫下降 XX%、氮氧化物下降 XX%。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3. 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阶段任务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挥 发性有机物、秸秆禁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专项攻坚 实施方案。 重点污染物防治方面, 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 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强 化燃煤锅炉管制。移动源管理方面, 强化柴油货车和机动车尾气 等专项整治。面源污染治理方面, 加大攻坚力度, 通过餐饮油烟 问题整治、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健全秸秆禁烧执法机制, 实行常态化巡查执法,加强砂石加工、高铁高速扬尘等各类扬尘 等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深化秸秆禁烧等持续 性工作,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建立大气重点项目台账, 配合 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强化 阊江等重点河流水环境治理, 着力抓好阊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开 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做好县级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完成乡镇
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填报工作。 制定《祁门县饮用 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 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通 过批复, 完成金字牌镇、历口镇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地水 质监测, 水质整体状况稳定达Ⅱ类水质。编制祁门县饮用水水源 地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完成祁门县污水处理厂迁建。 加强水环境 管理制度建设, 全面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严格落实 河(湖) 长制,持续加大非法采砂制砂专项整治力度, 坚决取缔 “散乱污”砂石企业。
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全面推动土壤污染调查与防治工作。 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 启动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 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方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黄山电器) 土壤污染防治信息调查、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对 35 个农 用地详查点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持续深化污染源头综合防治, 加大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力度。 完 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 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建立祁门县危险废物清单。
4. 阊江流域保护工作持续强化
流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阊江祁门源头水保护区、阊江祁门 芦溪保留区和阊江皖赣缓冲区,十三五期间水质达标率为 100%。 加强生态流量监管, 编制完成《祁门县阊江生态流量控制方案》 并组织实施。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 按照省、市关于祁门县 “一站一策”方案的批复完成整改, 核定生态流量, 并安装监测
设施实施在线实时监测。 落实流域生态安全评估, 编制完成《祁 门县阊江河流健康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开展阊江流域 共保共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切实维护长江流域支流及鄱阳湖上 游水环境安全, 响应长江大保护战略, 落实《关于开展长江入河 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 出台《阊江一河一策实施方 案》。
5. 农村环境整治大力助推乡村振兴
大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以“五清一改”为抓手大力开展村 庄清洁行动, 让村庄环境整治形成常态。 全县农村垃圾收运处理 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送市处理”。制定《祁 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禁 养区划定和管理。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 标率全部达标。乡镇一级农药集中配送网点覆盖率达 100%。全面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 PPP 项目建设,实现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
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两个全覆盖”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农 村生活垃圾 PPP 项目, 实现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 农村生活区域 和水域的保洁全覆盖, 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日产日清。 统筹推进茶 产业“2111”计划,加快“三区同创”示范区创建, 扎实开展茶 园全域病虫害绿色防控, 高标准创建出口茶叶质量安全示范区、 生态农产品示范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区。实施“百村示范、 千村整治”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完成 28 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 村、 13 个美丽乡村市级中心村、12 个美丽乡村县级中心村整治
建设,在建 11 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 6 个美丽乡村县级中心 村,完成 25 个 200 人以上自然村环境整治。
6.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
扎实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完成安徽省 “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 交办信访件涉及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执行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 改革, 组织 4 家企业填报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推进生 态环保信息与金融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 度,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后督察, 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五年 受理环境信访投诉 XX 件,办结率XX%。
7. 全面维护生态功能区稳定安全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 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均达 100%。建成 6 吨/天的餐厨垃 圾处理站一座, 建立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实现餐厨垃圾统一收运 处置规范化管理。根据《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祁 门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祁门生态保护红线占补平 衡方案》 ,严格保护 828.65 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地区,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为 37.41%。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森 林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建设项目, 总投资达 XXX 万元,完善自 然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能力和水平, 落实古树名木的挂牌与保护修复工作。 在全市率先 出台县级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方案, 制定森林防火、松材线虫 病系统防控、森林质量提升等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