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徽州区发改委起草了《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8日前通过以下形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邮编:245900,地址:徽州区迎宾大道86号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收件人:徽州区发改委投资管理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hzfgw@163.com。
三、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3582340。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2019年4月14日印发,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2年10月24日《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正式印发,对政府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新的要求,需对《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徽政办〔2019〕4号)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时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徽政办〔2019〕4号)已达有效期2年,需重新制定。
二、制定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
2、《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皖政秘〔2022〕194号)
3、近期国家省市出台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政策性文件。
三、内容框架
《黄山市徽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框架结构为基础,共分六章、53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9条,包括制定依据、政府投资内容、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和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办法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项目投资决策,共15条,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批复明确要求批复时效以及超投资概算的调整处理,明确对部分项目实行简化审批程序等。
第三部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共7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条件,并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会商、绩效管理提出要求。
第四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共11条,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开工条件、招标投标、法人制、代建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期、资金管理,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批,明确不予审批的情形,以及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节余资金管理和项目后评价要求。
第五部分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共8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推进项目信息共享,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实行政府投资公开及项目绩效管理,以及政府投资项目查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六部分 附则,共3条,明确区属国有企业、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要求及办法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