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起止时间
2019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
二、公开方式
《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见附件。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司法局地方立法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352693075@qq.com。
3.电话方式。直接通过电话与市司法局地方立法科联系,联系电话2333711,联系人 程卓然。
4.网站征集渠道: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特此公告。
附件: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