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快灵”立法为黄山高质量发展赋能
法治,不仅是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的规则,也是嵌入城市肌理的社会治理方式,更是写进群众心坎里的民生承诺。
自2016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相继制定出台17部暖民心、贴民意、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出了一条富有地方特色的立法之路。2022年,黄山市“小快灵”立法经验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0余家主流媒体集中报道,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小快灵”立法的黄山实践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立法护根脉
黄山特色立法的十年答卷
2016年,黄山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黄山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自此,市人大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推动地方立法,立法工作节奏更快、质量更高,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的步伐铿锵有力。
护航产业,释放发展“催化剂”。作为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旅游及关联产业是黄山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中国名茶之都”,茶产业则是承载民生的“金名片”。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跟进发展需求,从地方立法破题,先后制定《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小切口、微改革,推动破解民宿管理服务难题,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结合黄山“茗”满天下实际,制定《黄山市传统名茶保护条例》,从源头加强黄山名茶保护,传承和弘扬黄山传统名茶文化。
擦亮名片,守住徽脉“筋骨肉”。徽州古城、徽州古建筑、徽州文书档案是黄山市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片。为填补立法空白,黄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立即着手制定《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通过明确保护范围、理顺管理机制,为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奠定坚实基础。此后,2017年,《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出台,徽州古建筑从此有了“护身符”;2021年,《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制定出台,被誉为“20世纪中国历史文化第五大发现”的徽州文书档案的保护工作得以更好展开。
活化利用,传承徽韵“精气神”。黄山市是省内国内重要的文化遗产富集区,既有皖南古村落、歙县历史文化名城等物质文化遗产,也有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程大位珠算法等十大类132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保护好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黄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严格落实保护措施,推动非遗资源由静态保护向传承、传播和活态利用升级,让珍贵的徽州文化在法治阳光下焕发新生。
重视生态,织密山水“保护网”。黄山市拥有12处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56家61处A级以上景区。为守护好这一方绿水青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旅游建设开发、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统筹规范;制定《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市级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向松材线虫病“亮剑”,有效保护全域210万亩松林资源;制定《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守护黄山良好生态。
一部部“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的“小快灵”法规,既守护着“源远流长”的徽州文脉,擦亮了“绿水青山”的生态底色,温暖了“柴米油盐”的民生日常,更为黄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行稳致远”的强劲动能。
创新求实效
立法工作机制的优化之路
良法,善治之前提。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立法工作质效,以良法促善治。
发挥主导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作为地方人大立法的重要使命任务,不断强化主导意识、厘清主导思路、完善主导机制、提升主导能力。严格遵循地方立法权限,立足地方特色、突出急用先行,加强立法前评估论证,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突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组织者”身份,提前介入指导,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通过书面征询、实地调研、座谈论证、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逐条研究梳理吸纳,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使法规更科学、更具操作性。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制定《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从制度层面保障立法选题精准、过程精细。
推进开门立法,广泛凝聚民意。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对立法议题的意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编制立法计划、制定修改法规结合起来;发挥人大代表专业特长,针对不同研究课题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提高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履职实效。在法规征求意见、立法调研、座谈论证等各个环节加强与公众互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把群众切实可行、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融入法规之中。注重发挥联系点作用,持续发挥其“民意直通车”作用,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情、汇集民意、集中民智。建立由60位法学专家、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和语言文字专家等组成的立法“智囊团”,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强化宣传引领
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让“纸面上的法”真正走进社会生活、融入群众日常,宣传引领是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抓好立法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监督,进一步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立法与普法结合。法规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对法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规。讲好立法故事,压实法规实施有关部门的普法责任,把宣传地方性法规纳入各有关部门日常工作,推动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立法与监督并重。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或者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推进条例实施和整改落实,真正把“纸面上的法”变为“行动上的法”。同时,利用监督检查的契机,对法规自身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再检视,对检查中发现的条例执行问题、上位法修订后相抵触的问题等进行收集整理,为有关条例修改完善提供参考,促进法规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十年深耕立法之路,是党心民意同频共振之路,更是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的革新之路。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让徽风徽韵在法治护航中得到更好传承,让法律法规更好呵护民生福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