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黄山市 歙县蝉联

作者:琚 雯 发布时间:2025-05-24 08:25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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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黄山市一批城市、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和道德模范分别获评。

黄山市、歙县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休宁县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此外,祁门县平里镇和黄山区谭家桥镇新洪村、徽州区岩寺镇虹光村、歙县郑村镇棠樾村等8个村镇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16个村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黄山区税务局、黄山市审计局等8家单位荣膺“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7家单位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王旭家庭获评“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3户家庭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黄山旅游管理学校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校园”;2所学校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李培生、胡晓春获评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