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动消费 悦享黄山
我市启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4月3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5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启动“徽动消费 悦享黄山”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据了解,活动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我市与安庆市、六安市是首批有奖发票试点市。其中,我市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共2个月。抽奖活动每20天举办1期,共3期。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黄山市区域内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商户消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零售业单张票面金额150元(含150元)以上、餐饮业单张票面金额300元(含300元)以上、住宿业单张票面金额280元(含280元)以上的可参与抽奖。发票开票主体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支付凭证和发票开具时间均为当期活动时间。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发票不参与本次活动。
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后,通过“慧黄山”平台,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并上传发票照片和电子支付凭证,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每人每期参与活动发票数量不超过20张。
每期奖金总额为51万元人民币,共3期。首期设特等奖3名,奖金50000元(税前);一等奖10名,奖金6000元(税前);二等奖20名,奖金2000元(税前);三等奖100名,奖金800元;四等奖250名,奖金400元;五等奖400名,奖金200元。每期个人累计中奖金额不超过50000元。此后两期具体奖项设置和金额视情况可适当调整,以当期活动公告为准。在每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启用“抽奖系统”,公开进行发票抽奖操作,并由市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抽奖结果将通过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告。中奖消费者应当于开奖公告之日起10日内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兑领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