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更优化 管理更统一 服务更便捷

我市全力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作者:朱西敏 发布时间:2023-01-12 08:00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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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记者从黄山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市共有5526名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11256人临时外出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医疗费用。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还将进一步优化,管理将进一步统一,服务将进一步便捷。

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统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规范备案有效期及备案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人员实行“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直接备案到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确定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及分级诊疗要求,城镇职工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医保支付比例较本地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下降2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暂按《黄山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执行,因急诊抢救异地就医的,由就诊医院按要求上传急诊标识后,视为已备案。

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拓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渠道,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转院,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市外就医的,须到我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定点医疗机构或一级及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规范异地就医结算凭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持本人有效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

据了解,我市2013年启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