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二批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方案(2023—2027年)》、皖浙合作区建设联合办公室会议以及省、市推动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专题会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合作区建设,提高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续建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安排2025年第二批合作区项目专项资金,此次拟分配下达资金2.7亿元。现将专项资金分配研定结果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市新保中心。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市财政局:2355294 市新保中心:2351867
附件:2025年第二批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中心
2025年12月24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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