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
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2日(第十批)交办我市的7件信访件,截至6月18日,已办结2件。其中,经查属实的6件,不属实1件,责令整改2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WX202401222 | 反映大北村委在乡政府支持下将大北村滩下组高速路口茶园、基本农田和耕地转用商业用地,且在施工期间随意倾倒弃土,堵塞小溪。 | 祁门县 | 固废 | 部分属实 | 经祁门县核查,情况如下: 1.反映地块位于大北村滩下组(牯牛降高速路口)周边,原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和其它农用地,于2014年2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相关项目地块供地方案经研定后,于2020年9月公开发布出让公告,已由祁门巨和养生科技有限公司竞得。 2.施工期间的弃土用于已报批土地内的土地平整使用,6月14日现场未发现堵塞小溪情况。 |
督促业主单位做好施工过程管理,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弃土。 | ||
2 | WX202401223 | 反映渚口乡大北村滩下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偷工减料,希望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加强监督。 | 祁门县 | 水 | 不属实 | 经祁门县核查,情况如下: 渚口乡大北村滩下组的农村污水处理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采购咨询,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模式,审计部门进行跟踪审计,未发现偷工减料问题。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计划2024年底前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 结合此次举报,进一步加大该项目全过程管理力度,督促有关单位按设计要求加强监管,做好跟踪审计,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 ||
3 | LD202400876 | 反映:1.祁门县小路口镇双莲村双联大队附近的双溪河内有死鱼,怀疑是周边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排放污水导致(巨龙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村子上方一华里路存在一养鸡场,气味难闻且排放污水,曾向环保部门反映,质疑采样检测结果。 | 祁门县 | 水,大气 | 部分属实 | 经祁门县核查,情况如下: 1.接到问题线索后,立即对巨龙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旁石溪河下游进行排查,下游2km处有1个与河道灌通的鱼塘,未发现死鱼现象,鱼塘下游约1km、养鸡场旁桥上游约500m缓水湾有死鱼现象。现场初步对巨龙公司雨水排口、养鸡场外荒田水沟排口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巨龙公司雨水排口水质正常,荒田水沟排口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标准。经对死鱼样本农药残留进行初步鉴定,未发现体内有农药残留,死鱼原因有待进一步核实。 2.巨龙公司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和杉木精油,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食堂废水经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入沉淀池作为农作肥;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回用不外排;雨水经沟槽收集后流入石溪河。 3.反映的养鸡场系祁门县小路口大山养殖场。现有4栋半自动化鸡舍,养殖蛋鸡1万多羽。粪污经好氧式贮存池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养殖场打算增加场外20亩荒田的肥力,便抽取部分已腐熟的水粪鸡尿作为荒田底肥。因雨天未及时翻耕荒田,致使少量田表腐熟水粪随雨水流入水沟。 |
1.6月14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巨龙公司雨水排口上游约1km、小路口春风村石二组旁河道断面及巨龙公司雨水排口、锅炉循环水池、大山养鸡场旁桥上游10m雨水沟、养鸡场外荒田内水坑(因水沟无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理。 2.责令大山养殖场立即对荒田进行翻耕播种,修筑田埂防止粪污流入沟渠,加强粪污贮存池鸡粪管理,降低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大对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引导养殖户合法合规养殖。 3.强化河道巡查,加大河道巡查频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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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D202400877 | 反映黄山区太平经济开发区黄山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曾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觉得工作人员态度恶劣。 | 黄山区 | 其他 | 部分属实 | 经黄山区核查,情况如下: 1.2021年5月,黄山飞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竞拍竞得原黄山市京佳磁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落户于黄山区太平经开区。原京佳公司于2015年12月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2023年10月,飞杰公司委托环评机构对照原京佳公司环评审批情况,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方面进行论证,出具《分析说明》,认定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原京佳公司环评手续依然有效,不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2.2023年以来,区生态环境部门共接到信访人反映类似问题11件次,均及时办理反馈。 |
一是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原环评有关要求,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将该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二是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与信访人沟通,积极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信访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 ||
5 | LD202400878 | 反映黄山区甘棠镇迎客松大道1号隧道自5月以来每日24小时不间断施工:1.爆破时间从原先的上午、下午各一次,近期夜间12点后也进行爆破,施工时间不合理导致周边居民无法正常休息,2.施工期间工程车进出装卸造成的噪声扰民;3.施工尘土飞扬,希望能采取措施治理扬尘。 | 黄山区 | 噪声,大气 | 属实 | 经黄山区核查,情况如下: 1.迎客松大道1号隧道于2024年5月开始进洞施工,根据施工图及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隧道采用新奥法施工,爆破作业采用钻爆法,需24小时循环进尺作业,开挖后渣土运输至路基施工区域进行路基填筑。 2.目前,1号隧道施工掌子面围岩为中风化花岗岩,岩体较坚硬需进行爆破施工,根据开挖循环及现场施工环境需要,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施工期间工程车进出装卸噪声问题。由于1号隧道附近村民组通行道路仅1条,是隧道施工车辆的必经道路,车辆行进期间产生交通运输噪声确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4.施工尘土飞扬问题。本项目施工现场已配备水车1台,清扫人员3人,存在未及时清理情况。目前,已加强每日洒水降尘和路面清扫。 |
1.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爆破等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夜间施工手续,并告示周边居民,切实维护群众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 2.打通1条施工主线运输通道,1号隧道洞渣运输车等重型车辆一律走主线运输通道,尽量避免经过村庄道路和减少夜间运输频次,加强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的严查严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3.增加水车洒水频次,保持路面湿润、清洁,根据天气情况及现场扬尘情况及时进行除尘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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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D202400879 | 反映徽州区玫瑰花城东区路口处的昊阳兄弟烧烤店1.利用下水管道排放油烟,气味刺鼻,可能存在安全隐患,2.该店营业到凌晨,影响周边居民。 | 徽州区 | 大气,噪声 | 属实 | 经徽州区核查,情况如下:该店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使用,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后接入下水管道。一般营业时间为17时至凌晨1时,存在大声喧哗等噪声扰民现象。 | 对该烧烤店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按规定整改油烟管道。逾期未完成整改,将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提醒顾客文明就餐,对个别顾客大声喧哗等行为及时劝阻,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
7 | LD202400882 | 反映1.黄山区汤口镇芳村污水处理厂直排污水到浮溪河内,造成距离一百米左右的芳村大竹海休闲游乐有限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漂流,该漂流附近有两家养猪场将污水排放到河内并将死猪丢进河内;2.黄山区汤口污水处理厂及周边养猪场,直排污水到香溪河内,影响下游约1km天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 | 黄山区 | 水 | 部分属实 | 经黄山区核查,情况如下: 1.芳村和汤口两污水处理厂目前均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行维护,2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均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同时,徽州区杨村段河流断面水质检测各项指标正常。 2.芳村大竹海休闲游乐有限公司周边有2家农户养猪,其中谢1户养殖生猪16头、谢2户养殖生猪4头,两家养殖户均建有化粪池,粪污均排入化粪池,用于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生产,未发现养殖污水排入河道现象。今年以来,河道(河长制)巡查未曾发现病死猪。 3.距汤口污水处理厂约1.5公里处有1个生猪养殖场(五道河养猪场),现有生猪298头,已建雨污分流干湿分离设施,干粪赠送周边农户用于农业生产,污水排入储尿池。根据粪污处置设施建设标准,储尿池一般以2头生猪1立方米进行设计,该养殖户储尿池容积400立方米,足够消纳养殖场生猪排污。现场发现排污管道接口处存在少量漏水现象。 |
1.立即要求五道河养猪场对污水管道进行全面排查,并对破损处进行维修。加大对养殖场和养殖户的环境监管,严禁污水直排外环境。 2.加强对2座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做到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