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养老机构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30 11:01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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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筑牢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入住老人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日前市民政局印发《黄山市养老机构陪餐制度》,以制度化、常态化陪餐,把好老人“舌尖上的安全关”,让老年群体吃得安心、吃得舒心、吃得放心。

压实责任链条,让陪餐更有力度。建立市、区县民政部门、机构所在地乡镇以及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半年陪餐不少于1次,区县结合各自实际确定陪餐人员和陪餐频次,实现机构全覆盖,坚决杜绝陪餐走过场。

坚守陪餐准则,让监督更显真诚。严格执行“同区域、同标准”用餐原则,陪餐人员不搞特殊化,足额缴纳伙食费,与老人同桌就餐、同菜同食,真实感受餐食品质、就餐环境与服务水平,切实站在老人视角排查问题、倾听诉求,让监督有温度、有实效。

规范全流程闭环,让管理更具实效。严格执行陪餐制度,规范餐前检查、同步就餐、意见收集、记录反馈、问题整改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陪餐工作真落实、见实效。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督促陪餐制度落实,不断优化膳食服务、细化食品安全管理,用暖心陪餐守护老年群体饮食安全,以精细服务提升养老品质,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