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7区县空气质量均跻身全省前10

作者:汪扬 发布时间:2025-08-08 16:19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6月全国空气质量状况和安徽省生态环境质量半年报,上半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25.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7.2%。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长三角地区第1位。全市7个区县PM2.5浓度全部跻身全省104个县(市、区)前10位。

一是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减排。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按月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推进5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采用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推进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淘汰140辆。

二是深入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VOCs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活性炭更换情况排查专项行动,对全市涉活性炭使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活性炭应换尽换,确保废气治理效率。组织专家团队对重点工业园区开展废气治理帮扶诊断,共排查发现问题67个,已完成整治60个。推进26家VOCs排放大于1吨的企业编制“一企一策”,目前已完成编制20家。

三是推进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常态化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测,上半年共抽测各类型柴油车245辆,对5辆超标排放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登记和尾气抽测,今年新增摸排登记机械98台,抽测35台。制定发布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采用资金补助的方式推动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充分发挥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作用,实现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管,督促83台超标或临近超标车辆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四是实施夏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制定《黄山市2025年夏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在工业源VOCs综合整治、工业源NOx综合整治、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城市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等方面精准发力,制定工业源整治措施216项、移动源整治措施73项和城市面源整治措施39项,目前已分别完成204项、45项、23项。

五是持续强化秸秆禁烧日常管控。加强工作部署和宣传,加大对区县秸秆禁烧工作资金补助,在重点时段安排专人紧盯高空视频瞭望平台,实时推送秸秆焚烧火点,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焚烧火点,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未出现卫星遥感火点被省生态环境厅和生态环境部通报。

六是抓好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持续实施群众“家门口”生态环境问题整治行动,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按月调度工作进展。上半年共排查群众“家门口”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问题894个,完成整治8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