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中心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中心办公室(具体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本中心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中心编制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中心信息网页上查阅《目录》。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中心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中心信息公开具体网址:http://www.huangsh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997?type=4&action=list。本中心当面受理点:本中心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9-2352020。本中心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中心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本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59-2352020;电子邮件:hsggzybgs@163.com;邮政编码:245000。
2.受理程序
2.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中心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huangsh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997?type=4&action=list)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2.申请方式
2.2.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中心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2.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2.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中心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3申请处理
2.3.1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3.2对不属于本中心掌握的政府信息,本中心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2.3.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中心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中心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3.4本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中心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3.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3.6自2021年1月1日起,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12/01/content_5566168.htm,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的费用。
三、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说明: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应注意区分政府信息与非政府信息,以及政府信息与信访、举报、咨询类事项的区别。不属于政府信息的信息或事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事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等规定办理,其他信息或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形式提出的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或口头指出,告知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访、举报、咨询渠道如:黄山市网上信访平台;黄山市纪检监察举报平台;黄山市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2.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第三章 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0559-2350987,也可以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投诉、举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59-2355243。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