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黄山市徽州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文号: 徽民养【2022】2号 发布机构: 徽州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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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05-30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三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60号):三、深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统筹利用各类社会养老资源。
3.企业群众需要,已常态化开展事项。
老年人 徽州区民政局
科  室: 徽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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