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2月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1.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总表
2.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总表
3.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总表
4.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基本支出表
10.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项目支出表
11.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12.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表
13.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区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黄山区水利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区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的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中长期水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审批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与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负责并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备注 |
1 |
黄山区水利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
2 |
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独立核算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黄山区水利局及局属单位实有各类人员53人,其中在职17人、离休1人、退休35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全力推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强化阵地管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谋划水利项目建设,夯实水利基础设施。依据已批复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开展麻川河、佘溪河整河初步设计工作,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龙凤河、阮溪河、丰溪河等山洪沟治理项目并力争逐步实施。完成秧溪河汪王岭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秧溪河汤刘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殷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黄山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竣工验收。实施并完成董家文、陵山、乌株坑、竣岭脚、船渡、新松、庄里、风景等8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谋划阮溪山水库、城区防洪提升工程项目,争取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三)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加快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贯通“四情”防御,强化“四预”措施,绷紧“四个链条”,依法严格落实各方面防汛抗旱责任制;健全汛前检查机制,加大对水库大坝、溢洪道、堤防险工险段、山洪灾害风险区等方面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细化实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强化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完善各类预案措施,坚持旱涝同防同治,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加快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要紧盯区域强降雨和水库水位,督促“三个责任人”上岗到位,巡查水库运行状况,当发生重大险情或库水位超设计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影响地区发布预警信息;要密切监视山洪易发区域的短历时强降雨过程,达到预警阈值后,提醒基层政府加强现场预判,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
(四)全力解决民生水利问题,强化乡村振兴水利支撑
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推动供水入户,做好农村24小时供水工作民生实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域供水工程统一管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千人供水工程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落实净化消毒措施,强化水源、出厂水、末梢水质规范检测监测;完善农村饮水问题发现、处理机制,第一时间响应群众诉求,确保农村供水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做实做细冰冻雨雪天气及极度干旱天气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提升应急供水保障能力。
(五)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强化水资源日常管理。完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建设任务,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管控,强化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进工业、农业节水增效,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开展水权交易,宣传“节水贷”金融服务;强化节水宣传教育,引领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
(六)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恢复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聚力建设幸福河湖,开展1条省级幸福河湖创建;完成陈村水库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力度,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依法查处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引导河湖长制工作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持续加强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充分挖掘保护水文化,营造护河良好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七)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流域综合防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完成禁止开展陡坡地工作划定工作,完成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并积极申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续项目;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第二部分 2025年黄山区水利局部门预算表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由14张表格构成,具体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2025年黄山区水利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山区水利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7166.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716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3.94万元,占18.47%,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上年结转结余5842.38万元,占81.53%,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三、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7166.32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43.36万元,占4.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职工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公积金支出等;项目支出6822.96万元,占95.2%,主要用于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全区水利工程管护经费、黄山区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区级配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区级配套)、上年结转黄山市黄山区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支出、2024年省级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资金项目支出、黄山区秧溪河汪王岭段治理工程等支出。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166.3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2.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2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3.94万元,上年结转5842.38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8万元,占1.54%;卫生健康支出10.93万元,占0.15%;节能环保支出2858.32万元,占39.89%;城乡社区支出824万元,占11.49%;农林水支出3339.87万元,占46.61%;住房保障支出23.12万元,占0.32%。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2.32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8万元,占1.74%;卫生健康支出10.93万元,占0.17%;节能环保支出2858.32万元,占45.07%;农林水支出3339.87万元,占52.66%;住房保障支出23.12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55.08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10.3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0.35万元,增长258.75%,增长原因主要是水利事务中心退休人员的基础绩效和提高比例纳入事业单位离退休功能科目进行核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29.74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4.87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5.19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5.74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2858.32万元,新增项目,2024年无预算。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5年预算3.56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261.63万元,2024无预算,是新增部门。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81.23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水利工程建设(项)2025年预算1070.25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259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水保保持(项)2025年年预算9.65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60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防汛(项)2025年预算30.86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项)2025年预算1318.74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农村供水(项)2025年预算217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27.9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23.12万元,新增单位,2024年无预算。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3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4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4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824万元,2024年无此预算,主要是新增一是2024年省级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资金;二是2025年省级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5年预算824万元,新增项目,2024年无预算,主要是新增一是2024年省级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资金;二是2025年省级农村24小时供水保障。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822.96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98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980.58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584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50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824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80万元,新增项目,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项目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80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5年,黄山区水利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黄山区区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年初预算统一安排到区外办,不安排到部门,由区外办统筹安排并由区外办集中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区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支出预算3.8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区区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全区水利工程管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全区14个乡镇山塘库坝维修建设、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全区山塘库坝白蚁防治。维护了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立项依据。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营理办法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完成全区14个乡镇山塘库坝维修建设、完成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完成全区山塘库坝白蚁防治。维护了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35座以上;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站点120个以上;项目完成质量100%;保护耕地面积0.04万亩以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保护人口数量0.11万人以上;保护水库下游生态环境。
2.“水库安全鉴定”项目。
(1)项目概述。对全区10座水库安全进行鉴定。
(2)立项依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完成对全区10座水库安全进行鉴定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33.5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10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完成质量100%;完成时间6个月以内;水库下游村民收入提高,周边环境改善,保障了水库下游村民安全,受益群众满意度100%
3.“黄山区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区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黄山区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于2024年8月22日批复,总投资592.25万元,计划2025年实施,地方需配套40%即236.9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安排计划的通知 皖水保函【2025】5号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19平方公里,新建拦沙坝1座,新建型砌块挡墙+二级边坡373.5m。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236.9万元,主要用于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7)绩效目标。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19平方公里,新建拦沙坝1座,新建型砌块挡墙+二级边坡373.5m。完成质量100%,提高周边群众经济效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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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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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山区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区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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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7]黄山市黄山区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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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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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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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3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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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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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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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黄山区龙门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初步设计于2024年8月22日批复,总投资592.25万元,计划2025年实施,地方需配套40%即2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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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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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10.19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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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拦沙坝 |
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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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型砌块挡墙+二级边坡 |
≥373.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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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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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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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区级配套 |
≤2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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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周边村民经济效益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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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水土保持布设 |
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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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周边 水土环境 |
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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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封育治理措施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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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4.“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区级配套)”项目。
(1)项目概述。风景、新松、庄里、董家文、陵山、船渡、乌株坑、峻岭脚等8座水库,其中1座小一型水库500万,申请国债资金350万元,区级150万元,小二型水库7座每座200万,中央资金140万元每座,地方配套60万元每座。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计划、水库安全鉴定及降等报废计划、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计划的。
(3)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完成风景、新松、庄里、董家文、陵山、船渡、乌株坑、峻岭脚等8座水库。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预算570万元。
(7)绩效目标。完成全区8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群众满意度90%以上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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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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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区级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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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057]黄山市黄山区水利局 |
实施单位 |
黄山区水利事务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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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本级申报项目 |
项目期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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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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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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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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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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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风景、新松、庄里、董家文、陵山、船渡、乌株坑、峻岭脚等8座水库,其中1座小一型水库500万,申请国债资金350万元,区级150万元,小二型水库7座每座200万,申请国债资金140万元每座,区级配套60万元每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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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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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除险加固水库 |
≥8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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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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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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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区级配套 |
≤5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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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水库下游村民农业收入 |
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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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水库下游村民生命财产 |
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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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水库周边环境 |
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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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洪能力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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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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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14万元,新增部门,2024年无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黄山区水利局部门固定资产总金额15.61万元,新增部门,上年无数据,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15.3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家具用具0.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单位车辆1辆, 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黄山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5年黄山区水利局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黄山区水利局部门部门2025年4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区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