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首问责任制服务规范的通知
交易中心各部室:
为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6〕9号)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实施细则》(黄交易中心〔2017〕4号)的要求,现将《首问责任制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27日
首问负责制服务规范
第一条 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管理制度。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第一个接收到服务对象电话、来信或第一个接到现场来访的工作人员。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 首问责任制工作程序:
(一)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办事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不得推诿扯皮。
(二)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现场或来信、来电话的意见要求或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要求或询问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应立即办理或解决,并一次性告知对方有关办理手续;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向反映人讲明办理或解决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四)要求或询问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中心其他部门人员职责范围的, 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将对方引领介绍到相关部门,由具体承办人员提供有关服务。
(五)要求或询问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向对方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 对违反首问负责制的首问责任人,按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