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
各区县分中心,市中心各科室、集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常态化,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评标评审环境,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指引。
一、专家抽取
1、远程评标项目在场地预约时选择远程评标项目选项,未勾选视为本地评标。
2、组建评标委员会,项目实施主体应根据项目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专业特点等实际需要和评标方法,科学设置评标专业评审品目等专家抽取条件,合理确定评标时间。非特殊情况均采用自助抽取,抽取范围选择全省匹配。
3、专家自助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将专家抽取条件等相关信息推送至抽取终端,进行随机抽取。通过查看评标委员会,推送项目、回避单位、抽取条件、投标单位等实现自助抽取。
4、“双盲”项目补抽专家时,优先抽取项目所在地专家,项目所在地资源无法满足抽取条件的,再扩大到全省范围抽取。
5、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评分专家抽取”模型运行,规范专家抽取工作。
二、评标组织
6、交易中心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远程异地评标责任清单》,落实服务保障工作。
7、远程项目集合时间,原则上不早于9:00。
8、评委完成身份验证后,交易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引导至相应工位,并协助登录主场评标系统及音视频会议系统。
9、项目实施主体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评审前应核对专家身份信息,告知专家回避情形,介绍项目情况和评标系统操作流程,宣读评标评审工作纪律。
10、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实时关注评标评审情况,提醒评委保持音视频会议系统全程在线,对专家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标系统操作问题和招标文件疑问进行指导和解释。
三、专家用餐
11、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应负责评标评审期间用餐事宜,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
12、交易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应协助做好送餐等服务工作。
四、隔夜评标
13、项目实施主体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项目评标评审情况确认是否隔夜。确需隔夜的,应在16:00前,申请评标工位延迟,合理设置评标评审结束时间。
14、评标评审时间不超过当日22:00。届时,主场应通知副场停止评标评审工作,提醒专家休息。主场电子评标系统和音视频会议系统停止相关功能服务。交易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同步封闭评标场所。次日开始时间不迟于8:30。
15、交易中心需提供专家隔夜休息床位、床上用品、洗浴设施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应急药品。
五、评标结束
16、项目实施主体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交易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应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考评工作规范》,完成主、副场专家履职表现记录,并通过系统完成履职推送。
17、项目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发放主、副场专家劳务费。
18、主场交易中心应及时下载项目音视频资料,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存档。
19、需要对评标评审结果进行复评(复核)的,按照主场规定进行远程异地复评(复核)或集中复评(复核)。
20、主、副场交易中心应通过调度系统对项目服务保障情况进行评价。(系统优化后实施)
六、其他事宜
21、各区县应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细则、任务清单、系统操作指南等,保障远程双盲工作顺利开展。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30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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