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特邀监督员主要职责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聘请了40名社会特邀监督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按规定从事对各方主体的监督、检查,项目见证、调研考察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积极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市交易中心的统一安排下,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活动,参与开、评标现场的监督和评价;
(三)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人员在开、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向市交易中心反馈;
(四)协助对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五)结合监督工作开展调研,向市交易中心提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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