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25548161/202501-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1-26
发布机构: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 2025-01-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推动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引》政策解读

作者:市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6:40 信息来源: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为推进电子烟产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出口电子烟贸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推动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企业是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二是明确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安全标准、梳理工艺流程、配备生产资源、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产品包装、追溯物流运输、出口申报备案等方面;三是明确出口电子烟产品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