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25548161/202203-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DOC 发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机构: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 2022-03-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本级政策解读】关于《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作者:市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11:24 信息来源: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解读人:叶永生

职务:分管副局长

文化程度:研究生

政治面貌:党员

联系方式:0559-2357006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该法明确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主管部门及处罚措施。

2021年下半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开始了对电子烟经营的全面摸底排查,为电子烟纳入监管做好准备。

2022年2月22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电子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四部门《方案》要求,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市教育局进一步落实国、省四部门清理整顿要求,联合出台了《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4月30日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当前,电子烟规格、品种类别逐渐多样化,各种水果口味、花香口味的电子烟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很强。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一是坚决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更关乎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二是坚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上级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综合治理,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的过程

此次专项行动是严格落实国、省四部门的工作要求,由黄山市烟草局起草文件初稿,经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山市教育局调整修改后,确定具体行动时间及工作任务及工作措施, 并经四部门会签,于3月10日正式下发文件执行。

四、工作目标

此次行动的终极目标是有效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具体目标:清理校园周边销售电子烟网点及电子烟自动售卖机;清理网上销售电子烟信息;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违法案件。

五、主要任务

一是严格清理整治。加强校园周边电子烟销售网点清理整治,加强青少年聚集区域电子烟销售网点监督检查,加强互联网涉电子烟信息清理删除。

二是严厉查处打击。严格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电子烟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有序清理整顿无证经营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加强对售烟网点法律宣贯,加强禁烟科普宣传,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多措并举获取违法信息。

六、创新举措

此次专项行动是四部门的第一次联合整治,是烟草部门第一次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对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清理整治,是第一次深入到学校周边、少年宫等青少年聚集的场所的检查,也是第一次将“上头电子烟”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

七、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步骤、具体时间及工作任务。

二是根据各部门的行政职能,明确联合执法检查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任务分工。

三是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检验工作效果,提炼工作经验,总结改进工作方法。

八、下一步工作

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4月30日结束。专项行动结束后,要求四部门认提炼总结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要将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动常态化、长态化;四部门要畅通联动渠道,加强日常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沟通协调;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打击治理能力。

九、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黄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59-235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