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25548161/202201-00017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公告,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 2022-01-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作者:市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2-01-12 17:31 信息来源: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第一条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立权威、规范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对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工作方针,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正确、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介绍市场监管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需要向外界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二)本机关出台的新政策、新措施需要对外介绍的情况。

(三)针对外界对本机关有关问题的疑虑、误解需要通过媒体统一对外说明、澄清的情况。

(四)其他需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第四条  本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应当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条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工作,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一般由局领导担任,情况特殊的,由局领导指定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一般由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媒体记者的通知或邀请、新闻发布会现场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第七条  具体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科室,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三千字,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

(二)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三)答问预案,根据境内外媒体近期内对本机关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四)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五)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第八条  本机关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