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25548161/202108-00021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企业,公告,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8-17
发布机构: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 2021-08-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烟草专卖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作者:市烟草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12:29 信息来源:黄山市烟草专卖局 阅读次数: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市烟草专卖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责任烟草、法治烟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工作。新闻发言人代表市烟草专卖局,采取介绍政策法规、通报合理化布局规定、解释工作原则、说明立场的方式,现场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采访,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二、新闻发布内容

(一)国家局和省局出台的烟草相关工作政策法规、创新机制和制度安排。

(二)涉及烟草专卖领域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市烟草局合理化布局管理规定、年度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相关情况说明。

(五)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稿件。

(三)通过黄山市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黄山市信息公开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各类新闻媒体参加信访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要求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舆论导向,按照客观、真实、及时、准确、严肃的原则,主动公开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升信访公信力。

(二)聚焦烟草专卖领域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信息发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稳定。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有关事项。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四)遵循规定程序,综合情况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由局主要领导审定;涉及相关业务科室的由分管领导审定;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会的情况列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及时在网站公开。

(六)发布会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肃新闻发布纪律。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