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行政强制依据、条件、程序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备注 |
1 |
行政强制 |
申请法院对危害气象探测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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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拒不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挤占、干扰依法设立的气象无线电台(站)、频率的,依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1.立案责任:气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对将通过网络无偿下载的或按公益使用免费获取的气象资料,用于经营性活动等此类气象违法案件,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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