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气象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与系统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安徽中心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号)等文件要求,安徽省气象局在此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气象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与系统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安徽中心建设项目”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三角一体化气象综合保障服务平台与系统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保障安徽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遵从中国气象局有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气象保障服务的统一部署,建设长三角一体化人影、旅游、现代农业气象保障服务分中心,“一地六县”郎广片区气象保障服务示范建设等,最终形成能够覆盖长三角区域的整体联动、跨区协同、一体化发展的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分中心业务平面,提供气象服务业务及综合展示功能;建设长三角气象服务科技创新与成果联合孵化中心,为长三角人工影响天气、旅游、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分中心联合实施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成果中试、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建设长三角气象科研和设备保障中心,提升长三角气象服务重点领域的协同科研攻关能力,为长三角行业气象探测计量检定提供环境支撑;建设长三角气象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安徽),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共建共享共用机制。购置人工影响天气、旅游气象、现代农业气象相关专业设备等。
其中涉及到我市的建设内容主要为旅游气象服务分中心业务平面改造(基于黄山市气象局现有的基础设施)以及
旅游气象监测站的建设、升级。
建设周期:3年(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三、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气象保障行动方案》、《安徽省气象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和目标,对气候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减轻极端气象灾害、气候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提升旅游气象服务水平,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气象服务格局的早日建成等具有重要意义。
四、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在黄山市气象局以及下属部分区县气象局实施,主要依托气象局现有场地实施业务平面改造、设备的新建升级,施工期间主要污染源包括噪声及固体废物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指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现有的环境质量和功能级别,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内容
本次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包括受拟建项目建设和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次征求公众参与内容是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支持程度,对项目建设的相关诉求,在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等。
六、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起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山市气象局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17号
联系电话: 蒋曼 0559-2578034 18605596468
邮箱:418139754@qq.com
黄山市气象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