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5759671/202110-00013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气象局 发布日期: 2021-10-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人工影响天气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16:59 信息来源:黄山市气象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印发,2021年2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出台,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二、起草出台过程

根据市政府要求,黄山市气象局代拟起草了《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通过书面以及市政府网面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28家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在综合考虑反馈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司法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取得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9月14日,经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随后按要求行文请副市长张正竹同志审定通过同意印发;10月9日《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施行。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黄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防灾减灾救灾、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重大活动提供坚实保障。《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市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安全规范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前列。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一是保障粮食安全,加大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二是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提升新安江流域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三是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空气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四是提升监测能力,统筹推进省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落地,建设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小卫星、飞机和相控阵雷达等观测设备相结合的立体探测系统;五是增强作业保障水平,推进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区)创建工作,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建设黄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可视化平台;六是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强化多源融合云降水同化分析和数值预报系统应用,建立规范管理、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业务系统;七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人工增雨试验示范基地,协调推进建立对流云增雨业务全链条作业指标体系;八是加强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政策,保障合理待遇,稳定作业队伍;九是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财政保障和加强科普宣传三个方面举措,确保我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抓好《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在深入学习贯彻国办47号文件和皖政办秘19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强《实施方案》宣传解读,按照确定的重点任务统筹部署,分步实施。二是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业务能力。结合我省人工影响天气“耕云”三年行动计划、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项目等落到我市的建设任务,完成气象监测设备安装运行、地面作业点优化布局、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和作业指挥业务系统投入应用,努力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监测能力、作业能力和队伍建设。三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畅通部门间对接沟通机制,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项目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