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气象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内设机构:
根据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加强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春节前后进一步从严落实全市气象部门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查摆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2、持续依规做好来(回)单位人员摸排管控工作。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与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所在社区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密切跟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信息,认真细致开展来(回)单位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工作,特别是针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冷链搬运、加工、运输人员,强化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消除疫情输入隐患。
3、认真抓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定期做好会商室、会议室、电梯、食堂等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工作;落实食堂防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管理,督促就餐人员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4.干部职工要带头在黄过节,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及聚集性活动,未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离开黄山市。
5.全体职工倡导就地过节,尽量不出行外地,尤其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6.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
7.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8.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更新动态,及时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相关旅居史的来(返)黄人员,应履行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义务,配合疫情防控部门排查追踪、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等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凡本人或家人去过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应在抵黄后6小时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0.凡本人或家人接到外地协查、密切接触史、要求居家隔离以及核酸检测等通知的,应立即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11.外地跨省返黄职工需携带7日内核酸证明,时间段为1月20日至3月8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2.对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纪严于法的原则,先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