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504-00010 信息分类: 内设部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内设部门

发布时间:2025-04-07 16:19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9-2314939


    办公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8号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文秘、会务、信访、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

 

法制科。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担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企业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企业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承担跨境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工作;承担外事管理。

 

个人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财产和行为税科。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社会保险费科。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非税收入科。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实施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纳税服务科。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督察内审科。承担本系统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和巡察工作科)。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统筹和指导系统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指导系统巡察工作。

 

老干部科。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老干部工作,指导系统老干部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