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505-00011 信息分类: 政策咨询及宣讲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5-2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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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政策咨询】哪些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6:1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银行,可以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
   (一)能够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退税业务的场所和相关设施;
   (二)具备离境退税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三年内未因发生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四)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第十四条 退税代理机构由省税务局会同财政、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并由省税务局公告。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