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403-00018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3-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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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1:06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党支部学习、法治讲座等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难题,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研究解决重大法治事项8项。

依法履行税务职责,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守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持应收不乱收、挖潜不挖根,努力提升税费收入质量。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94.4亿元,坚决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主攻手”,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拓展与人社、退役军人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开展政策精准推送,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实施政策享受“免申即享”,全力以赴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7.46亿元。

(三)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聚焦市场主体痛点、堵点、卡点问题,加快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转型升级,先后推出跨部门“一键变更、一屏注销”“社保费电子服务地图”等创新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涉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全面应用。实施征纳互动“一屏交互”,建设7个“征纳互动”运营中心,将传统电话咨询升级为“办中能问、问中有办、问办协同”的集约服务新模式,2023年全市征纳互动业务超3笔。大力优化办税流程,目前已实现214个业务掌上办、529个业务网上办,主要税费业务网办率保持在99%以上,年纳税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明确全过程记录流程和工作要求,按规定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深入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创新开展“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部门的实践运用,打造涵盖公职律师、“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在内的“税费争议调解团队”,建设基层分局“执法申明室”,制定20类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在执法说理中创新实施“听、议、理、合”四步法,累计出具说理式执法文书3219份,行政相对人履行到位率100%1个分局被命名为全省税务系统首批10个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

(五)认真办理复议应诉事项,妥善化解争议纠纷。认真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应诉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以和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局未被作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应诉案件正处于答辩阶段。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法税、检税合作,合力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涉税事项、涉税违法犯罪打击等难点问题,实行检察建议事前磋商办法。

(六)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法治建设保障。严格落实党委会专题学法和“会前半小时学法”制度,将通用法律知识、税费法律知识、党章党规、监察法律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组织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全市44个基层税务分局均设1名税收法治员,统筹使用全市税务系统17名公职律师,外聘2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形成“税收法治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团队。做到重大案件处理、重大决策部署、疑难复杂问题处理等重大法律事务必须听取法律意见,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

(七)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扎实做好税收普法。充分运用徽州税文化博物馆资源,以税收普法宣传为主题,开展特色普法活动50余次,全年接待大中小学生、机关单位、企业等各类访客超134批超3000人次。2023年税收宣传月期间联合山西、江苏等地开展“跟着文物学税法”青少年税收普法云课堂活动,571.7万人在线观看。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视频创作,打造税收普法新平台,其中《“少”存大义,“多”显不凡》公益广告荣获第五届税收公益广告大赛三等奖,微电影《63天》荣获第六届中国红色微电影盛典主竞赛单元优秀影片奖。

(八)强化内外监督机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日常督察,通过内部风险扎口推送与管理,采取跟进式流程复核督导,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公开监察、纳服部门电话号码,设立便民服务联系卡,设置举报箱,通过电视台、政务公开网等向全社会公开纳税服务投诉和举报监督电话。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优势,对省、市局提取的执法过错行为数据分析执法过错产生原因,严格依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有效压实执法主体责任,规范税收执法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税收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执法人员存在业务水平不足、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等执法能力不足;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税务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并以此带动全体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

(二)深入推进“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深化说理式执法的拓展应用,在全市税务系统分批次做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创建,实现党建引领不动摇、依法治税不走样、税费服务不缺位、矛盾化解不上交、队伍平安不出事的目标。

(三)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税收法治员、公职律师的培养力度,明确其参与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的具体办理数量及要求,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融合的培训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