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是中央垂直单位,财务上属于国家税务总局三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经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分配下拨,执行《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国税发2007年165号)第四章 财务公开的范围及时限要求,没有权限自行向社会公开,特此说明。
如需咨询我单位专项资金分配结果情况,请拨打市局财务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0559-2315183)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