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溪口税务分局管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整合优化办税服务资源,按照工作部署,撤销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溪口税务分局征管职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溪口税务分局征管职能,管户征管职能由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齐云山税务分局承续。
二、原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溪口税务分局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继续有效。
三、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APP、征纳互动服务、对外公开联系电话等线上渠道咨询或办理税费事项。如需线下办理税费业务,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新安西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办公电话:0559-7532112;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齐云山税务分局地址:休宁县齐云山镇滨江大道3号; 办公电话:0559-753212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
2025年2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