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401-00015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2 16:1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4日,我局通过税务总局网站,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11条,经研究采纳37条,未予采纳74条,未予采纳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意见内容属于应该且已在税务规范性文件中体现或者缺乏上位法依据或者不符合发票管理实际等。

感谢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