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312-00003 信息分类: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12-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减税降费促发展 利企惠民添动能”新闻发布会实录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14 16:32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发布主题:减税降费促发展 利企惠民添动能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10:30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黄山日报社18楼)

新闻发布人:郁宏铭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发布实录: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心。今天,向大家介绍今年来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总体情况、政策重点内容和税务部门的主要落实举措。

一、今年政策落实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对今明两年即将到期的税费优惠政策一揽子进行明确,大部分政策直接延续至2027年底,并进一步加力加劲,稳定各类经营主体预期。我市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要求,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便利快捷享受到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

2023年1-10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7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0.25亿元,金额占比80.7%,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

二、延续、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内容

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公布了税费优惠政策文件70份、相关征管公告6个,涉及政策共计68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小微企业“六税两费”政策由授权地方在50%税额幅度减征调整为统一减半征收;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有所不同。如,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7-9月的销售额分别是7万元、8万元和11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9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7月、8月的7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3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二是有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并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新增7月份预缴申报享受时点。比如某企业在2023年发生研发费用200万元,在据实扣除200万元的基础上,还可以再加计扣除200万元,即企业在2023年可扣除400万元的研发费用,相应减少了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实现少缴税款、节约现金流的目的。

三是有力支持就业民生发展。对脱贫人口、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次扣减增值税等税费的限额,由每户每年14400元提高至24000元;提高提高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对居民换购住房继续执行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2023年9月,市民江某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2023年12月,江某在本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200万元。假定江某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江某可以申请全部退还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若江某新购住房金额为9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1.8万元(90÷100×2万元)。

四是有力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如某商业银行与某小型企业签订了借款金额50万元的借款合同,按照印花税法律政策规定,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即本案例双方均需缴纳50万元*0.0005=250元,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情况下,无需缴纳印花税。

三、市税务部门主要落实举措

一是健全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局两级联动的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由减税办牵头抓总,明确工作事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把政策落实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各项工作具体进展的重要标准,推动政策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到“神经末梢”。

二是实现政策推送精准有效。推动政策精准推送工作提档升级,与人社、退役军人、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建立政策落实协作机制,获取脱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数据信息,与税收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实现优惠政策和享受主体精准匹配,按照不同政策适用对象、适用时间、适用人员开展精准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再到“政策找到人、找准人”,今年以来全市精准推送政策7.3万户(人)次。

三是便利税费优惠申报享受。进一步精简税费业务办理流程,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等税费优惠办理方式,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减成本,主要税费业务网办率保持在99%以上,最大限度让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惠政策。不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诉求解决机制,组建10支“税费诉求快速响应团队”,建设7个“征纳互动”运营中心,及时响应经营主体合理诉求,今年累计受理诉求112件,办结率100%。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见效,更好助力黄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市政府新闻办的大力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