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信息发布质量,现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局网站(内网、外网)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互查两个阶段,自查由各区县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总局、省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以及《安徽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采取交叉互查、案头审核的方式开展。
一、检查内容
(一)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1.是否有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
2.是否存在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公开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点栏目、市局网站栏目信息更新频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1.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准确、信息要素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错误表述、信息链接能否正常打开等情况。
2.信息发布内容是否有错别字,是否有不规范性表述内容等;
3.信息发布的数据、信息等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的情况。
(三)信息发布的保密性
1.是否存在未经审核私自发布信息的情况;
2.是否有不予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对外公开的情况;
3.发布信息是否存在涉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的情况;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的身份信息等个人隐私类需保密的信息是否作脱敏处理。
(四)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1.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发布是否规范;
2.政府信息发布格式是否规范;
3.其他信息公开是否做到规范发布。



皖公网安备 34100002000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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