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205-00020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5-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2022年全市税收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5-10 08:13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2022年全市税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深入落实省局“五个专项行动”,推动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协同落实,征管改革和税费服务协同深化,从严治党和基层建设协同发力,着力建设忠诚税务、清风税务、法治税务、智慧税务、活力税务、幸福税务,奋力谱写“美丽黄山、美好税务”新篇章,为黄山建成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贡献税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忠诚税务,推动政治机关建设和服务发展质效“双提升”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贯彻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和中心组“第一主题”学习制度,认真落实 《税务系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持续开展中心组巡听旁听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制度,逐步构建“四位一体”联学联动学习体系。分级分类完成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2.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在党史学习教育机制、工作方法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创新举措,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探索建立“党性锤炼+为民服务”的常态长效党史学习教育机制。依托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建设安徽省税务系统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3.加强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开展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学习实践活动。建设“青年之家”,按月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每月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活动。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标兵和示范小组评选,举办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竞赛展示,构建“导学、讲学、研学、比学、践学、督学”六位一体的青年理论学习体系。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二)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4.严肃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等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市局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党员讲1次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1次党课。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5.开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系列主题活动。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着力抓好信访、保密、舆情等风险矛盾的排查,及时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全面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区县税务局)

    (三)实施党支部组织力提升行动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两个作用”发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推动示范党支部创建,确保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动态管理达标率100%。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7.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机关联系基层、税务人联系纳税人”的“双联系”活动、 “支部书记讲理论、科股论坛讲业务”的“双讲”活动。开展优秀党建工作案例征集,提炼新做法,创新党建载体。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四)倾心倾力服务地方发展

    8.积极融入“双招双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招双引”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税务预审作用。成立“双招双引”小分队和税收服务团队,将“双招双引”目标任务纳入绩效管理考评,对已落地项目分类分级开展持续跟踪辅导。落实税收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10条”措施,推动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下调。 (责任单位:法制科、收入核算科、考核考评科、财产和行为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9.发挥“以税咨政”作用。加快税收分析科研调研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外联共赢”的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机制。围绕“九大产业” “十大行动”,组织开展税费政策研究,打造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拳头”产品,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量化、可推广的参考依据。 (责任单位:办公室、税收经济分析科、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10.深入推进“四送一服”。深化拓展“千名税干进千企”提升行动,开展“千名税干进千企——新春访税情”活动并形成常态化帮扶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做好政策辅导。积极融入黄山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严格落实定点帮扶工作责任,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贡献税务力量。 (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科、机关党委、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二、建设清风税务,推动监督效能和政治生态“双提升”

    (五)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11.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完善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机制,持续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突出的薄弱环节开展巡察“回头看”,利用三个月时间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到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纪检组、各区县税务局)

    (六)持续从严监督执纪

    12.全面落实监督效能提升行动。围绕“八个一”活动,在组织案件评查、开展制度评估、推广精品课程、建设教育基地等方面创新形式,努力实现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责任单位:纪检组、党建工作科、各区县税务局)

    13.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认真落实“1+6”制度文件,完善各类监督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作用,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党建、机关党委、财务管理、督察内审、考核考评等职能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向”原则,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方式方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中央决策部署、重大风险防控、易发多发问题等领域督查力度,每季开展一次效能明察暗访,着力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纪检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财务管理科、考核考评科、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14.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加大反映科级干部、特别是区县局班子成员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持之以恒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力度,重点查处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以费谋私的问题。从严查处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责任单位:纪检组、各区县税务局)

    (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15.全面落实“1+7”各项任务,按照 《安徽省税务系统派出机构纪检员管理办法 (试行) 》,发挥好“探头”作用,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延伸。统筹全市税务系统纪检力量,推进执纪审查“六统一”管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抓实党委纪检组组长季度履职报告,提升党委与纪检组专题会商质量。 (责任单位:纪检组、各区县税务局)

    16.坚持“三个优先”,严选配强培优市、县 (区)局纪检干部和专 (兼)职纪检员,纪检部门人员平均年龄不得高于所在单位人员平均年龄,且至少有1名35岁以下人员。通过季度联考、提级办案、岗位练兵、上挂锻炼等方式,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纪检组、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八)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7.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节假日遵规守纪情况报告制度。规范全市税务人员“八小时之外”行为,认真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走访回访家访实施意见 (试行) 》,优化“三访”常态化开展、结果运用机制,着力解决非职务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纪检组、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18.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巩固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深入进行案例剖析,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开展“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增强广大干部主动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 (责任单位:纪检组、各区县税务局)

    三、建设法治税务,推动落实效能和执法水平“双提升”

    (九)落实落细税费政策

    19.认真落实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企业行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各项工作,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责任单位:法制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各税费种管理部门、各区县税务局)

    20.抓好“四项机制”落实。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常态化运转机制,在组织领导、责任传导、督导指导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统筹。巩固包保服务机制,提升网格化包保服务等经验做法,主动搭建集纳税人类型、行业、规模、信用于一体的纳税人标签库,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分析、反馈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诉求。健全数据防控机制,完善政策落实风险防控指标,及时扫描应对风险。强化效应评估机制,加强政策落实效应评估分析,算清纳税人缴费人红利账、效应账、明白账,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税收监管措施高效高质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法制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第三税务分局、各税费种管理部门、各区县税务局)

    21.落实社保费政策。配合人社部门稳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继续落实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协助做好相关险种的政策调整、执行等工作。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科、各县区税务局)

    (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22.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组织收入工作全过程,牢牢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落实好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8个方面要求,强化对关键时点、重点税种、重点领域以及风险企业的监控,防范收入质量风险。 (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各税费种管理部门、各区县税务局)

    23.落实“平稳、协调、安全、持续”要求。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年度间、季度间和级次间收入的统筹衔接,推动组织收入平稳运行,实现中央级、地方级税收收入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各税费种管理部门、各区县税务局)

    24.做好税收预测分析。围绕从关注收入预期目标向关注税收预测转变的要求,强化对经济税源运行情况及重点行业发展趋势的预判分析,切实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前瞻性。按照省税务局“三个讲明”要求,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清楚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影响及要求。 (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各税费种管理部门、各区县税务局)

    25.规范现金税费征缴工作。严格落实《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对税收票证领发、开具、作废、结报缴销等环节和现金税费收取、税收票证管理岗位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税收票证检查,规范缴库退库流程,严格账户管理,堵塞税费征收漏洞,确保税费票款安全。 (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第二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26.建立收入质量监控体系。按照“总省市县”税收收入质量监控闭环工作机制要求,组织开展收入质量日常监控,针对组织收入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和收入质量管理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意见和针对性改进措施,坚决防止征“过头税费”和地方对税收工作的不当干预。 (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一)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2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公示率、执法全过程记录率、重大执法决定审核率3个100%。推进行政执法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重点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争议大、风险高事项约谈时全程音像记录。按季度对“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促进税务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公正。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区县税务局)

    28.持续深化说理式执法。细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1331”配套制度体系,建设税务执法申明室,探索建立一个公职律师涉税争议调解中心,修订一套个性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收集编发一批典型案例,推动每个县 (区)局打造一个“枫桥式”税务分局示范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黄山税务品牌。全面推进行政复议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司法检察沟通,积极回应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区县税务局)

    29.加强内控督审监督督察。建立内部监督信息化工作团队,健全常态化的数据监控工作机制,按季开展税收执法风险分析。拓展主责部门内控岗岗位职责,重点关注发票管理及税收优惠政策内控管理事项,定期抽查数据、按季提出内控建议。聚焦重点工作、重要风险开展执法督察,继续抓好现金税费征缴、内部快反、政策落实风险应对等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审计全覆盖、 3年轮审一遍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层级审计,适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深化行政管理领域数据监控,建立审计整改跟踪问效机制。(责任单位:法制科、各区县税务局)

    30.推动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平台经济全流程税费服务和监管指引,支持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稽查局、各区县税务局)

    31.全面落实效能提升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制度执行不到位,聚焦巡视巡察等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屡查屡犯的问题,通过信息系统开展税务执法、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数据监控,列出问题清单。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和收集基层存在的问题、风险。坚持立查立改,全面核查整改,实行对单销号,严格问题销号流程。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内控监督机制和制度“立、审、改、废”运行机制,充实、修订、整合、重构一批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相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十二)扎实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工作

    32.认真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并于树牢税费皆重理念加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到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组织人事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法制科、第一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各县区税务局)

    33.推进非税收入分类管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局要求,实施非税收入分类管理。开展不动产交易税费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 《黄山市排污权出让收入征管规范》,构建非税收入共治格局。 (责任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征收管理科、财产和行为税科、各县区税务局)

    34.加强社保非税风险分析应对。做好业务风险研究、收集、分析、汇总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推进预防布控。将社保非税纳入大企业税费风险管理,统筹开展风险分析应对工作。(责任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法制科、征管科、第一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四、建设智慧税务,推动征管效能和服务效能“双提升”

    (十三)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35.加大改革任务统筹、效果统筹。用好“任务分解、过程督办、完成销号”的“三单”闭环运行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推进《意见》落实“下抓两级、抓深一层”督导督查,针对 《意见》组织学习、落实任务、执行文件、取得成效等情况,常态化开展督导,为高质量落实 《意见》保驾护航。(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意见》落实办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36.全面落实征管效能提升行动。重点围绕精确执法、推行网格化服务新机制、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税收风险管理、精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巩固“以数治税”的数据基础等6个项目,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 2022年5月前,选取1个县税务局和1个区税务局开展网格化服务试点,6月起全市推行。 (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法制科、社保和非税收入科、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37.扎实推进征管质量5C监控评价。按照“征、服、控、查、纠”五个主维度及“综合、外部、热点”三个辅助维度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评价分析,指导各区县税务局补齐短板、理顺流程、综合施策,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定期开展全市税费征管状况分析,创新开展“一户式”税费管理,摸清户籍、行业、税种情况,打造“税源电子地图”,实现税费信息“一网尽管”。 (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四)推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38.接续开展第9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总局80条部署,推出行动举措,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扎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推进落实、问题解决、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对标对表推进行动任务。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39.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直联互动平台、数字纳服管控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键互动、一网统管”,“税企直联互动平台”安装率达90%以上, “数字纳服管控平台”考评结果进入全省前8名。制定 《黄山市税务局社会满意度整改提升方案 (攻坚版) 》,鼓励各县区局细化符合自身实际的行动方案,争取2022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进入前20%,全省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位居前8名。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各区县税务局)

    40.全面落实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打造征纳双减负、办事再便利、税企更亲清的高效能高质量税费服务模式。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简化企业税费事项跨省迁移程序,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扩大省内跨区域经营纳税人涉税事项全省通办范围。加力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扩面,实现企业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和个人涉税事项全程“掌上办”,推行双向互动办、行程辅助办服务,将办税方式向“数据预填、要素申报、税费联办”转变,办税手段向“智能化、数字化、场景化”转变。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41.建齐建强纳税人培训辅导师资队伍,有针对性地回应培训需求。完善12366与12345热线归并工作机制,结合纳税人云课堂、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提供更便捷、更精准的辅导服务,切实提升热线服务质效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十五)加强税务监管

    42.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大对不征税收入、企业重组、政策性搬迁、亏损弥补等事项的监管。健全高风险行业“三个专人管”联防联控机制,科学统筹风险分析计划,强化增值税发票管理风险防控。开展“一户式”分析,多维构建风险分析模型。继续开展风险任务抽查复核工作,探索典型户市县局共同应对。强化风险任务反馈质量复核,按照“谁发起,谁主责”的原则,统筹建立立体化的任务复核机制。 (责任单位: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43.落实“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实施风险应对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互用。做好纳税信用修复工作,推行上线“信用绿卡”电子证照。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44.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推进“一户式”管理机制改革,推广应用“一户式”评价体系,开展市、县 (区)及以下税务机关增值税发票风险日常分析试点,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管,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积极参与省局“一户式”质控平台试点,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做好“全电”发票试点各项工作。以专票电子化试点“探路先行”,研究通过发票数据串联各税费联动管理,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45.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进一步健全政策落实跟踪机制,确保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抓好企业所得税“跟票管”和“按户管”工作,认真开展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异常信息处置评估。加强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缴管理,构建“前期辅导提醒,后续核查互查”二位一体工作机制。(责任单位:所得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46.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按照 《安徽省税务局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管理规程 (试行) 》,确定高收入自然人个税相关风险防控指标,强化疑点数据扫描。强化个人税收“一人式”归集和服务,加大对高净值人群的管理服务力度。加强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人员身份信息和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性核验。 (责任单位:所得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47.加强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深化应用不动产税收“一码一价”,拓展纳税信用AB级、电子印鉴、电子税票和发票等应用范围,努力保持不动产管理全省第一方阵。完善土地增值税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指引,持续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复核。加强绿色税费政策研究,积极融入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深化部门联合监管,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拓展税收复核管理。 (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48.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做好“外汇核查”创新项目的研发,探索非居民纳税人信息“一户式”管理。进一步落实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便利化措施,强化协定待遇后续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规范开展反避税调查,依法打击转移利润、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情报交换工作,建立健全双向情报交换机制,深入排查涉税风险。 (责任单位:所得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49.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试点下放部分县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核准权限。组建出口退税业务风险分析应对团队。巩固出口退 (免)税无纸化申报成果,确保一、二、三类企业无纸化税额占比稳定在95%以上。压缩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限至5个工作日以内,确保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加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合理提高一、二类出口企业比重。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落实,适时开展调查研究。 (责任单位:进出口科、各区县税务局)

    50.加强大企业服务管理。组建风险管理团队,高质量完成千户集团和省局列名企业风险管理任务,逐年提高市县级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大企业风险管理质效。依申请为综合条件优、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开展税收数据直连试点服务,提高企业申报纳税效率。 (责任单位:第一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51.加强税务稽查。加快稽查一体化建设,完善、优化“两集中一统筹”模式。加强“四室一包”建设,拓展稽查指挥管理系统应用,建立警税联合作战中心。配齐配强稽查力量,按照总局和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力争2022年达到稽查人员人数不低于全市税务干部总数8%的目标。完善六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协作机制,推动打虚打骗工作从集中专项整治向常态化打击、精准化治理转变。探索建立分级分类、快速查处的发票协查新机制。多途径宣传“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成果等,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科室: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组织人事科、财务科、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十六)推进信息化建设

    52.规范税收数据管理。深入拓展综合智税平台应用场景,探索第三方信息在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后续核查工作中的增值利用,推动管理方式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型。围绕涉税涉费数据全生命周期开展数据治理,落实省局数据共享交换管理办法、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办法,加强外部数据共享交换和分析应用,定期组织自查、交叉互查,提高税收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责任单位:第三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53.做好信息化保障。加强网络和终端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大运维”工作机制,用活用好视频会议系统,分步覆盖至农村税务分局。加强重点项目上线技术支持。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优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统一全市税务系统带宽建设方案,谋划核心网络和安全设备更新工作。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财务管理科、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五、建设活力税务,推动干部岗位能力和队伍凝聚力“双提升”

    (十七)加强县 (区)局领导班子建设

    54.认真落实 《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总局、省局相关意见,坚持抓“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选优配强县(区)局领导班子, 2022年2月底前,完成区县局“一把手”、纪检组长交流任职工作。 8月底前,完成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八)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55.全面落实岗位能力提升行动。以总局素质提升“1115工程”为依托,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综合管理、税收法治与税政综合、征管和纳税服务、税务监管和稽查、社保和非税收入管理、信息技术等6个类别,递进式择优选拔一批市级岗位专才。首批拟选拔60名市级岗位专才及后备,加强岗位专才培养使用,强化激励和示范引领,在全系统营造尊才用才、争当专才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56.加强青年干部培养。落实总局党委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工作的意见,制订“黄山松”税务人才培育工程计划, 3月底之前下发至各区县税务局。注重提拔使用综合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到科 (股)级岗位。市局在各批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中配备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在面向基层选调人员时着重选用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鼓励各区县税务局大力选拔年轻干部到中层岗位。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57.持续优化组织绩效。落实“绩效管理抓班子”机制,优化完善指标规则。细化过程管理、优化考评方式、规范考评标准,依托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绩效管理与业务流程、职责岗位匹配融合。加强绩效运行督考,深入开展绩效分析,深化考评结果应用,在正向激励、反向约束上着力,提升管理质效。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三大领域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工作,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对照省局重点工作,及时调整绩效考评内容。 (责任单位:考核考评科、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58.扎实做好数字人事工作。严格按照2022版数字人事制度体系要求,分层分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培训辅导。按季度组织平时考核,严格等次确定。做好数字人事日常任务的落实工作。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检测,督促、指导各区县局做好数据维护。(责任单位:考核考评科、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59.推深做实个人绩效。全面开展个人绩效管理,持续优化指标编制、考核评价、沟通反馈、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继续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督促指导,探索评价机制特色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考核考评科、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九)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规定

    60.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关于职级晋升的要求,畅通各层级职级晋升通道,把握职级晋升和预留职数两个比例,稳妥推进2022年职级晋升。探索职级干部项目化管理模式,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让职级干部有岗位、有平台、有活力。(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二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61.深化人才兴税战略。结合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学党史,比担当;学宗旨,比服务;学骨干,比技能;学先进,比创新;学规矩,比作风”活动。推进教育培训内容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个人需求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效。加强“学习兴税”平台应用,全年举办1-2次微课竞赛,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业务骨干的作用,大力推进学习资源建设,打造一批线上教育培训品牌。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各区县税务局)

    62.组织开展练兵比武。落实“条线主责机制”,按照省局确定的类别,由相应的科室牵头负责,具体类别、时间根据省局练兵比武方案确定。探索实景化比武模式,将办税服务比武纳入“徽州百工”劳动技能竞赛,以全市8个办税服务厅为参赛队伍,进行实境化比武。实战比武的优胜者,向市总工会推荐表彰,并向省局申请“业务骨干”或者“岗位能手”荣誉称号,推动黄山税务练兵比武品牌的创立和发展。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省局比武类别条线牵头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六、建设幸福税务,推动干部队伍面貌和基层干部满意度“双提升”

    (二十一)优化完善内部管理

    6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地方防控办要求,扛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聚焦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64.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持续抓好财务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系统经费统筹,逐步完善地方财政资金需求测算、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工作机制,发挥各类资金最大使用效益。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完善房产管理,优化盘活房产资源,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和履约验收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全过程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财务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65.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力推进“金税桑榆”信息化平台应用,持续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学习活动阵地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 (责任单位:老干部科、各区县税务局)

    66.加强保密和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工作秘密有关管理办法,在保密意识、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汇报,抓好重大时点、重点对象、重要事项,压实属地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区县税务局)

    67.加强税收信息宣传。积极承接省局、市“两办”约稿任务,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组织开展第3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为民、便民、惠民”角度开展宣传,构建“大宣传”格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部门协作,形成舆情应对、普法宣传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68.提升后勤保障水平。狠抓大物业管理,建章立制,严格标准和规范。高标准确定食堂食材供应商,严把食材品质关和卫生安全关,提升菜品质量。 (责任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二十二)加强税务品牌建设

    69.打造“税心向党、筑梦黄山”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现有税务品牌建设,发挥“一区县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一党员一实事”党建品牌体系作用。打造“徽风税韵”家庭文明建设品牌,持续开展寻找税务系统最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个党员办件实事”“学习身边典型、争当敬业先锋”等活动。做深“税春风”志愿服务品牌,在文明创建、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税务志愿者作用。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二十三)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70.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分局建设。制定 《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基层分局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先保障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化等重点支出,做到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科学确定农村税务分局征管和服务范围,扎实推进管理和服务一体化,为辖区内纳税人提供高频的发票领用、代开涉税业务。每个县 (区)局打造1个基层分局示范点,为基层日常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财务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71. 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下大力气为基层减负担、办实事。继续开展好季度重点工作调研,每年不少于3次。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

    (二十四)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72.打造青年展示平台。以“传播税务文化,展现青年风采”为宗旨,打造“青松税苑”青年交流平台,全面展现青年干部工作生活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 (责任单位: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73.加强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建设。发挥徽州税文化博物馆、黟县徽州税文化展示馆联动效应,积极申报安徽税收科研调研基地,调动徽州税文化学术研究、青年讲解员两支队伍积极性,在红色教育、普法宣传、文化传播、社科普及等方面持续提升影响力。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黟县税务局)

    74.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大职工互助保障力度,开展劳模职工疗休养。加强职工书屋建设,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双拥和退役军人工作。努力争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党政机关,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验收。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