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201-00039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1-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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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1-04 16:5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落实“第一议题”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黄山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第一议题”要求,通过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学习50余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邀请专家专题辅导4次,推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

围绕年初省局提出的“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效”要求,在春训期间开展“两强化 两提升”大讨论,全体税干踊跃参与,共撰写研讨文章286篇,其中16篇文章在《中国税务》《安徽税务》等媒体发表。制定《“三个一”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员学法的计划,以党支部为依托,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主题、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每月进行一次交流研讨,在全系统大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之风。

(二)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例会,梳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延续实施等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梳理旅游业、特色养殖、山泉流水养鱼等13个产业税费政策适用指南,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包保服务,做到线上直通政策、掌握需求,线下包保到企,责任到人。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依规征收底线,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多税种联动管理要求,持续堵盲点、盯税源、提质量,圆满完成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任务。严格按照国务院工作要求,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在改革工作中只变更征收主体,原有政策继续保持不变,确保平稳有序实施征管职责划转。不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因征收职责划转增加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缴费负担。与财政、水利、人防、自然资源规划、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圆满完成黄山市所涉及的7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对于督察审计、督导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清单管理,按时间节点对账销号、确保落地。推进梳查合一,既要梳理制度本身,更要梳理制度落实情况,做到真查、细查、严查。实现纠建并举,在纠正问题的基础上,从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上加以完善,杜绝问题屡查屡犯。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订《黄山市税务系统社会满意度提升方案》,连续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明确11大类33项114小项改革内容。持续推动基层分局“管服一体”实体化运作和全职能建设,不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办税,实施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综合申报,推动5大类流转事项办结时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压缩20%。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银税共建促发展”共建活动。有序推进不动产税收“智慧税图”建设,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提高税费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修订后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市税务局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次,清理结果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在市税务局外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联合法院出台破产涉税问题处理实施意见,办结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相关征求意见稿、工作总结80余件。

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紧密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优化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完善《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的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以来,市局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13件。

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遵循“统筹使用、统一管理”的要求,搭建以公职律师为主体,形成“法制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服务团队,成立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每季安排一名公职律师固定在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轮值,相对固定处理法律事务。2021年,全市12名公职律师办理法律事务300余件。聘请2名外部法律顾问和3名内部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等方面作用;定期邀请外部法律顾问进行法治专题讲座。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以来,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83篇,开展在线访谈3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办结。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围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政策类推文160篇、宣传类推文167篇。在黄山税务网站内外网建立“减税降费在行动”“战疫情 促发展 税务人在行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专栏,面向社会大众集中推送相关政策专题,已发布信息439条。

(四)深化说理式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深化说理式执法。在全面总结6年“说理式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黄山市税务局融合古徽州“息诉止争”文化传统,不断升级说理式执法,在古徽州府衙所在地歙县建成了黄山市首个税务执法申明室,申明室以古徽州“习律令,性喜讼”为文化背景,弘扬以普法明理、裁决争讼。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歙县深渡镇党委委员、深渡镇大茂社区总支书记姚顺武为税收法治监督员,参与说理式执法活动。自推行以来,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黄山市局还积极开展了“说理式执法”展示活动,以更形象的方式展示说理式执法的流程和成效。“黄山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项目成功入选安徽省2020年度行政执法十大事件。黄山市税务局也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实施打虚打骗专项行动,联合立案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有力震慑。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本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行工作任务。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增公示准予准予行政许可信息4252条、行政处罚信息52件,累计公示执法人员818人。全市税务系统目前配备执法记录仪46台,建成约谈(询问)室2个。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2件。

全方位推行“首违不罚”。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长三角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涉及发票管理、纳税申报事项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自2021年7月1日起,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告知承诺制的适用与承诺方式、对纳税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对事中监管发现不一致的处理等问题。2021年共办理236笔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业务。

推行“申理明法”工作机制。借鉴古徽州“息诉止争”的文化传统,明确争议解决的场所、人员、方法步骤等,积极化解涉税矛盾争议。启用全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已经完成所有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人员和被申请人的信息维护工作。2021年,无一起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发生。

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定期到检察院走访沟通,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专门登记簿,明确按照“签收-登记-拟办-局领导批办-法制部门备案-承办部门办理-反馈落实-立卷归档”的内部运转流程,分步、有序实施。2021以来未发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融入一体化监督格局

抓督察审计监督。全年共开展契税征管情况、现金税费征缴、专票电子化督导、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落实情况督导等各类督察督导9次,发现各类问题数十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15人次。牵头做好外部审计配合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制作整改台账,全市税务系统共性问题共36个,市局机关问题共46个,每个问题都列明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完成时限等,积极整改到位。

抓制度落实大检视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召开推进会2次,开展“制度大检视、质效大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各类监督检查、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共查摆问题88个,已整改和持续整改88个,新建制度13项。

抓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办理。做好门户网站、12345市长热线问题受理及解答工作,问题68条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共接到来信3次,均为市纪委转办件,目前均已办结,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纪委汇报。持续做好互联网+督查、互联网+税务督查工作,逐步构建督查闭环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共通过市政务督查管理考核平台处理督查督办事项272件。

(六)“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

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系列普法活动。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开展“税收梦少年情”税收普法教育活动、举办征文比赛、税法讲座、一把手走访市级队企业等,税收宣传月期间,共有40余篇宣传稿件在《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发挥纳税人学堂作用,围绕增值税专票电子化、“两税”汇缴、出口退税系统整合、便民春风行动等主题,开展线下纳税人培训12场,通过网上纳税人学堂,开设 “税务干部讲政策”直播课,结合当前重点工作、最新政策、热点问题为纳税人缴费人进行解读4场。在税务总局举办的第二届“税官讲税法”活动,市局报送的视频《徽州故里话税收》获得全国二等奖。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和报纸、电视、广播、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最新税费政策。通过分类举办纳税人学堂、网上纳税人学堂等,帮助其深入地了解、掌握、运用相关税收政策,实现了税法宣传“进万家”,着力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

对办税服务厅开展明察暗访。以自查和实地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场所开展纳税服务制度落实大检视行动。对办税服务厅摆放的宣传材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有过时失效的宣传资料已全面进行清理整改。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并依法实施激励和惩戒。今年5月主动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2052户,黑名单100户。积极与金融办、各金融机构协作,利用纳税信用,推行“税融通”,以企业近2年来的年均纳税额为参照,积极帮助A、B、M级纳税人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七)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坚持夯基固本,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税收法治思维,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精准度,推动税收法治水平再上新台阶,市局党委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为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和“美 丽黄山、美好税务”的共同愿景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学法用法,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规定》,进一步健全学法制度。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及时部署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按法规政策办事,按程序流程办事,按法律的主旨精神创新担当作为。通过“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引导税务人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第一责任,推进依法治税。发挥党委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平台,集体研究推进依法治税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健全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完善配套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使用中加大对法治观念、法治素养的考察,充分征求纪检等部门意见,确保选拔的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况。

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研究,“一把手”末位发言。落实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的法制审核程序,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依据,做到依法、科学决策。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决策咨询和法律论证。注重解决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措施。及时修订印发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会前学法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第八、第九次会议,进行会前学法3次,研究议题6项。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二是深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相关配套制度推进不够,执法方式创新改革仍需持续推动。

三、2022年工作打算

把握政治方向,坚持党建引领。聚焦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建引领,抓好主责主业,促进党建工作与税收法制工作的深度融合。

树立问题导向,推进政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分工,加强外部协作,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持续抓好税费政策综合管理。

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税务执法。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形式制定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不断改进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推进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管理,规范执行长三角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有徽州特色的“申理明法”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注重人才战略,提升能力素质。结合数字人事,加强新录用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管理,提升税务执法队伍的基本素质。加强税收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专业人才业务能力。创造更多机会让公职律师参与到案件办理、法制审核等工作中来,增强税务执法和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工作生态,为全面推进黄山新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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