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105-00038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5-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2021年工作规划 性: 有效

2021年全市税收重点工作计划及责任分解

发布时间:2021-05-31 08:53 阅读次数:

2021年全市税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市“两会”部署,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政治能力建设为引领带好班子和队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优化征管体系和执法方式,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固本强基、稳中求进,重点开展“六个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奋力开启黄山税收现代化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推进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实现40周岁以下青年干部参加理论学习全覆盖,选派政策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辅导导师,打造具有黄山税务行业特色的青年理论学习品牌,形成理论学习课题和调研成果,开展优秀学习案例、学习标兵评选。(责任单位:系统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各区县税务局)

(二)扎实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及税务总局党委、省委、省局党委和市委要求,开展庆祝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史大测试”“从党章中悟出制度自信”专题研讨;适时开展“税徽闪耀、党旗飘扬”主题征文、“学习身边典型、争当敬业先锋”等活动依托徽州税文化博物馆,整合税务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开设党史、税史展区,做到学党史、知税史。(责任单位:系统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各区县税务局)

二、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三)坚持税费并重,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常态化强调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异常收入分析,严禁虚收空转,严禁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密切关注各项因素对税费收入的影响,做好对2021年全市税费收入预判和统筹谋划,努力为“十四五”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开局打下坚实基础。按新型收入管理模式,完善收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统筹组织收入水平。

(四)紧扣全面精准,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

政策落实全面到位。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稳妥做好疫情防控到期税费优惠政策接续事宜,抓深抓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延续实施的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所得税等新出台的优惠政策,精简享受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继续实行包保服务,精准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法制科、收入核算科、相关税种管理科室,各区县税务局)

(五)围绕重点任务,支持服务重大发展战略

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措施。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推进征管一体化和办税便利化,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落实总局第二批支持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助力黄山智造创新。增强与政府数据管理部门云平台开发、业务、数据集成及应用上的合作,启动第三轮市本级存量房评估价格采集工作,全力推动黄山房屋基准价评估系统建设和实施,构建新一体化平台。(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科)

主动以税咨政。深入推进“四送一服”,提升问题收集、办理质效,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经济运行情况,运用税收数据,开展经济税分析,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招商引资,靠前服务,主动帮助政府、企业分析涉税情况,有效防范风险。(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科、税收经济分析科、收入核算科)

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密切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简化业务流程,提供市场主体从开业到变更,再到注销的“全链条”管理服务。建立民营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沟通渠道和快速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各区县税务局)

三、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六)深入推进精确执法

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统一税务执法标准。分类汇编行业税费政策,发挥税收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执行长三角区域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试点探索行政处罚相对集中行使。严肃查处简单粗暴、“一刀切”、动辄停票等不负责任的随意执法问题。(责任单位:法制科,各区县税务局)

强化执法任务统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风险分析和“双随机”选案相结合,加大偷逃骗税问题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的抽查比例。坚持“无风险不打扰”,常态化分级分类梳理内控风险点。依靠风险导向推进精确执法,不搞大面积、撒网式、全行业风险推送和检查评估。继续严格执行进户执法审批制度,坚持无批准不进户,避免重复入户,多头检查。(责任单位:稽查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各区县税务局)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标对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1+3+N”制度体系的落实,促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公正。(责任单位:法制科)

完善改进说理式税收执法。开展研讨交流,修订文书模板,编发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辅导,指导基层各单位切实做好说理式执法实践。落实重大税务案件说明理由试点工作,以内部说理提高对外说理的水平。(责任单位:法制科)

优化税收执法评价。提升执法责任考核的刚性,常态化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探索按执法单位建立税费执法数据监控工作台账,年内对各区县局数据监控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考核。责任单位:法制科、考核考评科)

发挥实名办税基础性作用。深化实名办税与纳税服务、税源监管、信用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实名办税结果运用。对实名验证信息与发票领用、开具等行为进行关联分析,辅导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对纳税人实名办税行为进行分析,及时响应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提高服务精确性。建立纳税人实名办税遵从档案,与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关联,探索实施差异化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各区县税务局)

(七)大力推行精细服务

推进办税便捷化。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五年方案、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通知要求,连续第8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试点,优化功能,简并征期。大力推进智慧办税,深化电子税务应用,细分改进服务措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扩大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覆盖面。(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产和行为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打造全流程征纳互动服务。深化包保服务理念,依托税企直联互通平台、新媒体平台,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和风险提醒提示,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围绕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服务。为大企业提供数据直连、税费直报等“绿色通道”服务。(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第一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推进办税缴费一体化服务。推进办税一体化进程,实现线上线下准确引导、快速办理、全流程智能化服务。全面梳理简化税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制定涉税业务办理“免提供”资料清单,建立健全容缺办理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落实税费事项全省通办,更大范围内的事项实现线下跨区域办理,96%的事项实现线上全程办理。设立7*24小时办税服务厅,实现就近办、跨区办、全时办。(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落实涉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用好税收“红黑名单”,推进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银税互动”。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推广使用“纳税信用提醒服务系统”,帮助和引导纳税人及时预防和纠正失信行为,提升纳税人税法自主遵从水平。(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各区县税务局)

(八)科学实施精准监管

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制,调整优化风险管理岗责体系和管理流程,构建风险质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析统筹应对,风险任务扎口管理,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横向互动机制和“三级分析、三级应对、分类管理、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纵向联动机制,共同构建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责任单位:税收风险管理局、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九)着力开创精诚共治局面

深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发挥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势,注重把重大税收改革、重点税收工作纳入到地方的“大盘子”统筹开展。加强与人社、退役军人、民政等单位的联动,开展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等相关人员的信息交换,确保支持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责任单位:财产与行为税科、征收管理科、法制科、财务管理科)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密切协作,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重大案件,打好“双打”专项行动收官战,实现四部门阶段性协作转向常态化合作。(责任单位:稽查局)

探索税务衔接司法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的沟通协调,倡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性互动,推动税收共治。(责任单位:稽查局、法制科)

深入推动平安黄山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其他涉税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当事人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联合其他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稽查局、纳税服务科)

四、围绕打基础强征管,进一步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十)扎实有效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征管基础提升年”活动。按照“基础为先、制度为要、质效为重”的工作总要求,以“打基础、强征管”为主题,全面梳理排查税收征管基础中的薄弱环节,持续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健全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从严规范征管业务运行,推动全市税务系统征管基础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助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一)稳步推行发票电子化改革

加强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的管理转变,健全税务监管体系、落实防控风险的闭环管理体系,防范系统性税收风险。根据总局、省局工作部署,持续稳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扩围工作,实施发票全链条风险快速反应机制,实时监控纳税人风险状况。进一步细化税收服务管理措施,加强税收政策及风险宣传,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对重点行业、特殊领域税收风险定期开展分析,对于苗头性趋势性风险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醒警示,避免产生系统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常态化督导,持续防范风险。(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科、税收风险管理局、纳税服务科、法制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二)切实提升数据服务大局能力

注重数据管理。抓好数据集成,拓展优化电子档案系统,持续推进纳税人、缴费人信息“一户式”“一人式”归集。提升数据质量,完善数据质量指标体系,加大对基础数据的核实、修正、清理力度,推进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强化数据应用。加强与数据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社保、医保、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对接各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利用第三方数据,解决法人身份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准确性问题,深化第三方数据应用,共建协税护税新格局。(责任单位:税收风险管理局、信息中心,各相关科室)

确保数据安全。落实数据全流程安全责任,严格数据使用账号管理,加强数据查询、使用行为监控,强化服务商安全管理,开展数据安全评估和数据使用行为巡查工作,加强应用系统账户密码安全管理,保障税费数据安全。(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十三)持续加强税费种业务管理

加强货物和劳务税管理。认真落实留抵退税等一系列减税政策,对先进制造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断优化政策效应分析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税收政策落实风险。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同附加税费合并申报。(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精准实施宣传辅导,全面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幅度加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落实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责任单位:所得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做好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切实提升汇缴质效。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管理和服务。稳妥开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后抽查工作。(责任单位:所得税科,各区县税务局)

加强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逐步完善8个绿色税种的税源基础、资源配置、数据分析等方面的集成效应,编写统一和规范地方税种操作指南,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土地增值税项目管理水平,建设专业化团队,提高干部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审核能力和专业技术应用能力。(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科)

加强社会保险费管理。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数据定期整理机制,规范各费种征缴流程。加强部门间关联信息比对分析,分类应对风险,保障费款征收安全、便利、高效。(责任单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好排污权出让收入、城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优化金三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功能,做到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责任单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做好国际税收同期资料关联申报和“走出去”企业信息维护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落实递延纳税政策。加强反避税基础管理,推进反避税案件调查。推广“走出去”个性化定制服务。(责任单位:所得税科)

加强大企业服务管理。落实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加大跨区域、集团性税收风险分析力度,完善风险应对工作机制。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第一税务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对出口退税函调系统的监控,提高发复函质量,杜绝逾期回函和不实回函。加强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级评定、动态调整和后续管理,优化一类企业便利办税措施,合理提高一、二类出口企业比重,扩大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引导出口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提高退税遵从。(责任单位: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各区县税务局)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能力增动力激活力

(十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提高班子能力。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结合黄山实际,稳步推进各区县局班子轮训工作,不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带队能力和抓落实的能力。(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优化班子结构。坚持好干部标准,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加强队伍融合,发挥班子“领头雁”作用,提升区县局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班子中,不断优化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十五)大力提升教育培训质效

实施“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提升与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基本业务能力、政策融会贯通能力、运用大数据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精准实施税收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和“送教下基层”。建立市、县两级税务局专业人才库,制定人才选拔、培养、管理、使用机制,加强专业化、综合性、高端型税收梯次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建设党建、税种管理、风险管理、数据挖掘、纳税服务、综合文秘六支骨干人才队伍,补齐税务机关人才短板。(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六、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推进廉洁从税

(十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压实“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把责任层层传导到最基层。组织开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通报评议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党建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以绩效考评为抓手,统筹推进税务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纪检组、系统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各区县税务局)

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推动构建“1+1+4”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强化纪检监督,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发挥党委监督作用。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责任单位:纪检组、法制科)

严格执纪问责。开展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提升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质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精准有力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