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109-0001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9-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福伟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08:40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问: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吗?

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