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323/202105-00006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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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作者: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5-11 16:2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福伟解读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多预缴了税款,都可以依法申请退税。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需要依法办理年度汇算并及时补税。

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