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我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将《安徽省境内跨境电子商务综合 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