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005-00078 信息分类: 媒体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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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黄山日报:我市深化文旅融合推动徽文化保护利用

发布时间:2020-05-18 09:21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 阅读次数:

编者按: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云冈石窟考察时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文化保护利用体制,推动文物资源由静态保护向活态利用升级,努力实现保护与利用互促共进、良性循环。

5·19中国旅游日到来之际,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我市一直注重文旅融合发展,推动徽州文化保护利用,近年来依托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两大国家级战略平台,大力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等重大项目,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文化保护利用体制,徽州文脉有序传承。

针对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十年、投资近百亿元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和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从重点修复古民居、古祠堂、古戏台等建筑拓展到全面保护古村落水口、古道、古桥、古遗址等;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围绕屯溪黎阳老街、黄山区甘棠-仙源、徽州区潜口等七个非遗密集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加强徽文化发掘整理,编撰发行《徽州文化大辞典》《阅读徽州》等工具书。

在依法保护上创新,探索建立以《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办法》等10个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的政策体系,2018年制定《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这是我市自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订的第一个市级文化类地方性法规;在流转机制上创新,建立古民居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在全省创新开展古民居产权规范流转试点,通过集中收储古民居、对上申请报批、按规拍挂出让、规划公示,实施“四步走”程序;在监管机制上创新,规定古民居受让人须先与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协议,其保护方案、施工过程须文物部门审查批准、全程监管,确保古民居本体不因受让人商业化改造而受侵害;在收储机制上创新,鼓励各地成立古建筑古民居收储经营公司,收储或租赁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濒临倒塌、个人无力保护利用的古建筑古民居,实行统一创意策划、市场招商、市场销售。

注重培育智力,与故宫博物院驻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故宫学院徽州分院等合作,实施徽匠研修研培计划,集中培训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管理人员。组建全国首家非遗职业教育集团,创办歙县徽雕艺术学校等88个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科班”特色人才;注重引进外力,以国家文物局实施不可移动文物卫星遥感监测试点工程为契机,推动实施文物保护“天眼”工程,初步实现对地面不可移动文物的适时、动态监管;注重凝聚合力,组建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加平为核心的院士工作站和省徽派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徽派古建筑聚落保护利用和传承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选择若干古祠堂、古民居,建设徽州四雕、文房四宝、农耕文化、名人艺术博物馆群。目前,全市54家登记注册的博物馆中,以古民居为载体的达32家;建好人馆,弘扬文明新风。利用古民居建设乡贤馆、好人馆,融乡贤精神内涵与优秀建筑文化于一体,以物知史,以物化人。如屯溪区将黎阳街28号古民居打造为屯溪乡贤馆,黄山区将程氏宗祠打造为“乡贤好人馆”;建纪念馆,延续红色基因。利用古民居建设红色教育基地,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61家,其中以古民居为载体的近半。

坚持把文化产业发展作为“调转促”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市场化保护利用机制,推动文化与各种业态融合,打造省级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全市4A以上景区中古村落古民居游客接待量占总接待量的64%,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保护一批老房子、老村子,发展猪栏酒吧等徽州民宿2000多家,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年经营收入达15亿元以上,全市有105个行政村从事乡村旅游接待,10万余农民从事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修好一批古官道、古街道,推出徽饶古道、霞客古道等10条徽州古道精品线,屯溪老街再次焕发生机,黎阳in巷等成市场新宠;推动一批老手艺、老字号活化传承,徽字号、见明堂、徽派雕刻研究院通过建设博物馆、文化体验园等,开放工艺流程,供游客、学生参观,徽州研学旅行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