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04-00219 信息分类: 垂直管理机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5-04-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6:22 信息来源: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科、货物和劳务税科、企业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科、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科、非税收入科、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督察内审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建和巡察工作科)、老干部科。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指导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设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6个派出机构及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6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59--2314939  

    六、负责人

    吴春生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七、网站地址

          http://anhui.chinatax.gov.cn/col/col9486/index.html

        八、办公邮箱

          huangshanshuiwu@163.com

        九、邮政编码

          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