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067/202511-00175 信息分类: 垂直管理机构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日期: 2025-11-1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1-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

发布时间:2025-11-14 15:21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 阅读次数:

一、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

2.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防范化解辖区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负责管理辖区内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辖区内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管理辖区内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9.管理辖区内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1.承办上级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科)、货币信贷政策管理科、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科、金融稳定科、统计研究科、支付结算科(营业室)、科技科、货币金银科、保卫科、国库科、征信管理科、反洗钱科、外汇管理科、会计财务科、内审科、人事科(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39-1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五、联系方式

0559-2315994。

六、负责人姓名

党委书记、行长 方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