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697/201808-00144 信息分类: 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8-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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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修订版)
2018年工作要点之五共享发展行动

发布时间:2018-08-08 17: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物价局) 阅读次数:

共享发展行动

 

十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63.全面普及基础教育。

(169)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年内全部消除义务教育阶段66人以上超大班额。出台《黄山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全市三类残儿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

64.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170)黄山学院谋划开展“不忘初心强责任,深化内涵促发展”推进年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责任单位:黄山学院)

65.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71)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启动符合职业教育需求的实验实训大楼建设,以国家级非遗传承研培基地为契机,加快非遗中心建设。(责任单位: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172)加快黄山炎培职业学校校园二期工程建设技师学院争创申报工作,推进徽州师范学校依托黄山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前教育专业(五年制)招生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黄山职业技术学院)

66.推进教育信息化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173)推进“智慧校园”试点,首批建设2所“智慧校园”示范学校和12所“智慧校园”实验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7.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174)争办国家开放大学黄山学院,积极打造社区教育和全民终身教育平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黄山电大)

6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75)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大县域内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九、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

69.完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176)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组织我市创业者参加省人社厅“赢在江淮”创业大赛。深化创业型城市、县区创建,大力推进电子创业券使用。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青年创业园建设。持续推进“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0.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177)新增技能人才9000人,技能脱贫培训200人。全力备战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78)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提供621个基层特定岗位;扩大求职创业补贴覆盖范围,提高标准至每人100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79)实施失业保险“护航行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80)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建好用好就业扶贫基地、扶贫驿站,引导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脱贫。(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81)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大集体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182)加快推进仲裁院标准化和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仲裁结案率达92%以上,调解仲裁案件上线率达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上线率分别达到96%以上、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72.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居民持续增收工程)。

(183)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劳动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84)全面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和困难人员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85)扎实抓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农村三变、三权分置等改革任务落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责任单位:市农委)

二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73.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全覆盖工程)。

(186)城镇职工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95万人、36万人、10.22万人、12.17万人、11.7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87)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地。建立职业年金,发展企业年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88)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搭建异地就医结算沟通平台,完善跨省结算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计委)

(189)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50%,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7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90)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扩大城乡低保统筹试点范围,稳步将农村低保覆盖面提升到3.2%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1)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分别达65%。(责任单位:市残联)

75.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92)全市政府投资在建公租房基本竣工交付,95%以上分配入住。(责任单位:市房管局)

(193)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29套,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51个。完成2210户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房管局)

二十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76.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

(194)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完善领导帮扶联系村和单位包村制度,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推进“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工商联)

(195)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督查巡查的倒逼作用,全年组织2次脱贫攻坚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全市脱贫攻坚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实行最严格扶贫成效考核评估。(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扶贫办)

77.提高脱贫精准度。

(196)持续推进精准识别回头看,确保应纳尽纳。(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197)围绕“三个转变”,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提升贫困户持续增收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

78.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

(198)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大力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

(199)加强扶贫干部培训。全年举办不少于2期驻村扶贫工作队、扶贫专干培训班,不断提高扶贫队伍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

79.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工程)。

(200)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同步改善贫困人口集中的非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十大工程”责任单位)

80.七大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

(201)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创新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带动、能人大户带动,贫困户自种自养),全市产业扶贫覆盖率大幅提升,脱贫产业稳步发展,一批贫困村建成特色种养业专业村,一批自种自养贫困户实现产业脱贫。(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

二十二、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81.大力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202)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203)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持续推进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行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旅委)

(204)开展黄山市第二届社会科学奖评选。开展社科名家大巡讲活动。推进《徽州文物谱系》等徽学精品书籍的组织编撰。(责任单位:市社科联)

82.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205)实施徽剧振兴工程,在市徽剧艺术传习所基础上恢复成立徽剧团,面向全省招收30名学员在省艺术职业学院定向委培。继续举办两省三地徽剧票友大赛。推出徽剧徽州民歌民舞“徽风徽韵”专场演出,打磨现代黄梅戏《远去的差距》,参加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力争取得佳绩。积极申报2018年度省艺术创作孵化计划,力争1个项目入选。(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06)举办全市小戏小品大赛。组织参加第二届省群星奖戏剧(小品)、曲艺门类比赛,力争获得佳绩。举办百名名家画黄山书画联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市文联)

83.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

(207)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徽州大剧院、市非遗馆、市徽剧博物馆并投入使用。力争市图书馆跻身国家一级馆。(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08)深入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两项文化惠民工程。(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09)实施国家级徽州民间文艺展演示范项目,打造35个徽州民间文艺展演示范村。(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84.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210)推动100个左右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5亿元,力争规上文化企业达70家,20个项目进入“大新专”项目库,力争获评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11)故宫文创馆徽派传统工艺馆实现开馆运营。(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85.深入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徽州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工程)。

(212)深入推进故宫博物院驻安徽黄山市徽派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在故宫博物院举办徽班进京展演和“故宫与徽班”研讨活动。在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举办“故宫与徽州文房四宝”专题展。举办故宫学院徽州分院系列学术讲座。(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13)建立全市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编撰出版《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十年》。完善全市非遗数据库。组织申报第六批省级非遗传承人。推动非遗展示展馆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86.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

(214)做好《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实施解读、宣传工作。完善徽州古建筑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古建筑保护档案,设立标志分类保护。推动168个项目完成投资5.8亿元。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力争新增国保单位8处、省保单位15处。(责任单位:市文化委)

(215)修缮一批古祠堂、古民居、名人故居,建好一批村史馆、乡贤好人馆、姓氏馆、清廉馆、红色纪念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委)

87.百家摄影点建设和摄影产业发展工程。

(216)不断完善“百佳摄影点”基础设施建设。举办第八届中国黄山油菜花摄影节暨“想见新安江”全国摄影大赛和中国黄山国际乡村摄影大展。(责任单位:市文联)

8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工程。

(217)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全域环境整治。(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18)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宣传。选树、宣传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黄山日报社、市广电台)

(219)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建设制度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89.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220)出台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8版)。建立省、市信用平台常态化对接机制。全面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信用黄山”网站建设,加强诚信典型宣传,曝光失信行为。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文明办)

二十三、推动健康黄山建设

90.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221)建设1个紧密型医联体。落实市人民医院100个病种按病种收费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院长年薪制。扎实做好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适时全面推开。完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体制,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

91.促进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发展。

(222)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两级质控组织体系,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与履约服务工作。开展公立医院人文关怀行动,全面推进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92.加快发展健康产业。

(223)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等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办医。(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旅委)

93.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224)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持续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及“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创建活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体育局)

(225)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26)进一步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编制与审查,加大各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继续实施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住建委)

94.高度重视职业人群身心健康。

(227)推进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执法,严格督促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监护,淘汰、改造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95.推动人口均衡发展。

(228)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形势分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96.健康黄山建设工程。

(229)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紧缺型专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发展,加强疾控、妇幼、血站等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建设,推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97.实施新安医学振兴工程。

(230)加快发展新安医药健康产业,开展新安医学资源调查摸底,建立新安医学资源库。进一步规范提升新安名医堂,打造新安医学特色传习基地。深化与安徽中医药大学、珠海蓝海之略公司合作,抓好安徽省中医院内分泌和肛肠疾病黄山分中心建设,以及微创外科和泌尿外科建设。继续开展“四名”(名院、名医、名科、名药)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抓好“黄山贡菊”皖药基地建设,全市新发展覆盆子、白芨等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农委)

98.实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工程。

(231)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居家养老互助服务,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打造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二十四、深化平安黄山建设(平安黄山建设工程)

9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32)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政法委)

100.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233)推动全市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2018年底前,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要全面达标。推进市级综治信息化与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综治办)

(234)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规范村居、乡镇街道调委会等基层调解平台建设,积极建立发展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平台。(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院)

(235)常态化组织开展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化解工作,深入推进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维稳办)

(236)推进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规范化运用,攻坚化解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信访矛盾。(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01.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237)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增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2.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38)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一体化联网报警覆盖率。进一步推动乡镇“警民联调”室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推动城市警务室“1+2”警辅力量配备达标工作;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开展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大型活动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

103.大力培育社会组织。

(239)大力发展一批信誉度好、服务力强、具有黄山特色的社会组织。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0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40)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105.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41)强化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新建2个救灾物资储备库。(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应急办)

(242)力争创建2个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3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类评定。实施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项目。(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243)做好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244)分级、分类修订完善细化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市、县、乡、村四级组建相应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采用社会号料方式储备一批防汛物资。(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106.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245)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程。扎实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新建食品安全示范街8条、示范店300家。持续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安全文明示范药店创建。(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07.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实施工程。

(246)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网格化管理,扎实开展第17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责任单位:市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