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57/202603-00060 信息分类: 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6-03-23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3-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市监处罚〔2025〕26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王某某以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及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作者: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3-23 09:05 信息来源: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备注

1

黄市监处罚〔2025〕262号

 

王某某以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及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王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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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及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1台。

2.对当事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罚款2000.00元。

3.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罚款1000.00元。

罚款合计300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到本局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罚(没)款。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19日

延期履行